新誓词,致敬宪法
湘检网讯(通讯员 周薇 邹钧)“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今天是2015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设立一周年,也是我国第十五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湖南省检察院机关举行“增强宪法意识,培育法治信仰”宪法日主题活动。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邹小俊主持宣誓仪式
奏国歌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卢乐云领誓
省院机关全体干警在卢乐云副检察长的带领下面向国旗,手握《宪法》读本,就新誓词进行庄严宣誓。
据悉,《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在今年7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宪法宣誓誓词有重大调整:“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为“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努力奋斗”修改为“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从“拥护”到“忠于”,不仅是语气上的加强,更是触动内心深处的表达;不仅是一种递进,更是一种鞭策。“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国家宪法日是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旨在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宣誓之后,省院青工委组织全体干警开展了气氛热烈的宪法知识抢答赛。
抢答正确
抢答赛的奖品是《大清相国》
下午,省院青工委还将组织部分青年志愿者到湖南大学开展司法志愿服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并设置咨询台为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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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 江世炎 审核: 曹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