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首次举行新当选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30.01.2016 18:42
本文来源: 湖南在线
1月30日16时46分,庄严的省人民会堂,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各项议程后,首次举行了新选举产生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新当选的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友志、王柯敏,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胡伯俊、徐文龙4位同志身着正装,先后走到宣誓台前,在全体出席会议人员和新闻媒体记者的共同见证下,一一庄严宣誓。
高悬的国徽下,宣誓人面向主席台鲜艳的国旗,左手抚按红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握拳,拳心向前,举于头侧,高声诵读誓词。仪式全程庄重、肃穆。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2015年12月4日,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湖南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对我省进行宪法宣誓的人员范围、宣誓誓词、仪式组织等进行了细化。
“向宪法宣誓,对人民承诺。”省委党校副校长、湖南行政学院副院长刘丹指出,宪法宣誓制度以庄严的仪式,对特定国家工作人员形成法律与道义上的约束,这是在全社会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的重要表现形式。
本文来源: 湖南在线
30.01.2016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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