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环保局纪检组“三抓”落实主责
为推动环保工作实现历史性跨越,紧密结合中央反腐工作部署,环保局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中心和大局,全面部署,统筹推进,大力创新工作体制机制,积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与环保中心工作的相互结合与渗透,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对环保工作的保障和推动作用。
一、抓教育,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
将学习教育放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位置。环保局抓住重点对象、重点内容、重点时节,通过学习测试、集体党课、主题活动、提醒谈话、案例警示等多种形式,木鱼常敲,警钟长鸣,帮助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明确三种关系。
明确权力与责任的关系。近几年来,环保系统职能在不断拓展、延伸,在政府工作中的份量也在提升;与之相对应,环保的责任也更为重大,既要为发展腾出更多的环境容量,又要为群众创造更好的环境质量。环保局在各种教育场合积极向干部职工灌输牢记使命、担负时代重任的理念,引导干部职工恪尽职守,公心用权,为打造诚信政府、阳光政府、廉洁政府,塑优政府形象做出贡献。
明确权力与风险的关系。环保局充分利用开展“算好廉政账”专题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干部职工算好政治账、经济账、亲情账,知晓违法行为的政治代价、经济风险和给亲人带来的伤害,充分认识权力的风险性,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以谨慎之心对待权力,持续绷紧廉政这根弦,主动加强党性修养,自觉遵守廉政纪律,坚决抵制腐败行为。
明确权力与功过的关系。教育环保系统干部职工树立“功不抵过”的思想,明确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利益服务是国家公务人员应尽的责任。警醒广大党员干部、执法人员正确认识权力与功过的关系,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用好权力、防范风险,无愧于党和人民的期望、嘱托和信任。
二、抓制度,在行为规范上下功夫
建立严格的工作纪律,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和机制,是全面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为此,全局每名同志都自觉地用纪律来约束自己,严格按程序、制度办事,依法行政。
实行建设项目审批局务会议会审制度。对环境基本不产生影响或影响较少的建设项目,由政务中心环保窗口受理、审批,各部门各负其责,审批时间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实行3日承诺制。重点建设项目审批,也实行局务会议会审制度,每月两次,由班子成员、管理股、有关站队人员参加,审查结论集体研究确定。
建立重大处罚案件集体研究制度。近年来,环保局把推行权力公开、加强内外部约束机制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着力点,规范履职用权。对需要报请县政府关停的企业、因违法需要停止建设或生产的企业、结予经济处罚的企业、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企业,由相关股、队提出建议,交法制股审核把关,提交局执法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推行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是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手段。
细化自由裁量。制订了《新宁县环保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定》,并依托权力网上公开平台,制作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计算器,计算器中集成了常用的违法行为、处罚法律依据等,执法人员只需对照所采集的证据,选取相对应的违法情节,系统自动生成罚款额,实现了环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标准化,有效地杜绝了人情罚、关系罚、随心所欲罚。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局制定的执法程序进行行政执法检查,做到两人以上,主动出示证件,和谐执法,以人为本,教育为主,主动提供服务,注重事实。行政处罚由局法制宣教科审核把关,由局集体研究确定。
建立“一厂一档”。环保局充分利用、整合已有的排污申报数据库、污染源普查数据库、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数据库、在线监控数据库等现有的数据信息,搭建“一厂一档”企业身份平台、局系统各部门融会贯通的工作平台。实现了对企业环境信息的动态管理。通过建立“一厂一档”,有利于规范环保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有利于提升排污费征缴的依法透明程度和工作水平,有利于优化对企业环境行为的评定和信息公开,有利于克服数出多门、数据多变的怪疾。
完善监督体系。在外部监督上,环保局主动邀请县纠风办、优环办、法制办、监察局等外部监督力量开展民主评议、明查暗访、效能监督等;同时将权力运行过程向企业和群众公开,企业和群众可以通过政府热线电话12345投诉,登陆网上公开平台,查询企业项目和群众举报、关心事项的办理进展情况。在内部权力制衡上,推行了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实行环评审批、试生产监管、“三同时验收”的分工制约,形成了权力运行相互监督制约的工作机制。
三、抓结合,在推进落实上下功夫
为了促进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推动环保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环保局将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推进环保工作不断取得新业绩。
坚持与服务发展相结合。在具体工作中,环保局努力做好“三个追求”,即:追求提前介入、追求快速通过、追求质量保证,在优化服务的同时不忘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要求,走好程序,守好门槛,树好形象。县政务中心环保窗口连续多年被评为“十佳窗口”。
坚持与联合执法相结合。成立了由环保局牵头,公安、工商、电业、经贸、安监、电视台等相关部门参与的环保联合执法行动小组,采取日常巡查和群众举报监察相结合的方式,对发现的“十五(土)小”企业,坚决予以取缔。今年与电力部门联合执法,关闭了3个非法企业的电源与公安、安监、电力、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取缔了3个“十五小”企业。严厉打击了环境污染行为,有效的保障了群众环境利益。
坚持与作风建设相结合。环保系统在作风建设动员会、推进会上一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坚持例会制度,各股、室、站、队定期汇报和交流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等工作进展,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由局班子协调解决相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工作有布置、有推进、有落实、有讲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