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划定

08.10.2016  22:05

近日,新宁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基本完成,对推进该县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今年来,在省市环保部门的领导下,根据《湖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方案(试行)》(湘环函[2016]197号)等相关规定,新宁县积极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作为湖南重点生态功能区之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该县实际情况,经过多番论证及调整,划定了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全县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1858.24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比例为67.43%;一级管控区面积为411.62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比例为14.94%;二级管控区总面积为1446.62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比例为5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