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开展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

21.04.2016  10:36

近日,新宁县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11号)文件要求,制订下发了《新宁县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将对全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清查。

据悉,此次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范围包括: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开工建设或已建成投产的;配套环保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投入生产的;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批复文件存在重大变动的;未经环保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生产或使用的;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违规设立入河排污口的;其他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

清理整顿工作将持续一年时间,将严格按照《方案》要求,通过严查一批、搬迁一批、限期整改一批、备案管理一批的工作要求,全面清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严肃查处环保违法违规行为,并督促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全面落实整改要求,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执法长效机制,促进全县污染物减排和环境质量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