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让司法行进在在阳光之中
湖南法院网讯 新化县人民法院积极推进“阳光司法”,不断创新司法公开方式,全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审判管理”力度加大
为杜绝“人情案”、“关系案”,2014年,该院完善了审判管理机制,全面应用数字法院系统,对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全程跟踪、动态监控,加大催办、督办力度,提高审判效率。实行电脑随机分案,案件由系统自动确定承办法官,较好地防止了出现“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完善合议庭成员风险共担责任制,切实解决“合而不议、审而不判”问题,增强法官责任感。大力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加大对发回重审、二审改判、涉诉信访等重点案件的评查力度,评查案件4890件。出台《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责任追究,对3名案件承办人员按规定追责到位。
“司法公开”透明加强
司法公开是法治社会的重要标志,是维护司法权威的现实需要。新化县人民法院不断完善开放、透明的阳光司法机制,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赢公信。他们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通过法院网站发布庭审信息521条、工作信息156条,让公众第一时间了解法院工作动态。全面实行裁判文书上网,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裁判文书2666篇,上网率达99.8%。全面公开执行过程,当事人可以自行登录《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查询执行信息,了解执行动态。拓宽司法宣传渠道,开通法院微博,举办“法院开放日”,群发法院工作短信10万余条,开展“12·4”宪法日等宣传活动65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册,在国家、省、市级媒体发表宣传稿件358篇,向社会展现司法过程和成果,传递法治正能量。
“便民利民”永无止境
司法便民永无止境。为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工作,新化县人民法院积极打造“便民利民”工程,开展巡回立案、上门立案、电话预约立案等“特色立案”方式,坚持院领导轮流值班、法官导诉、“窗口一站式”服务制度,强化诉讼指引、风险提示、判后答疑等工作,方便了当事人诉讼。认真落实“四个必须”和“五项制度”,接待来访群众2819人次,化解、终结信访案件42件。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9名信访当事人通过该系统向最高人民法院法官“面对面”表达诉求。落实司法救助制度,为特困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255万元。开展巡回审判156次,就地定纷止争,满足群众需求。
“科技强院”提效强质
近年来,新化县人民法院坚持“科技强院”理念,不断加强网络信息化建设,完成法院系统“四级网络”建设任务,提高了办公办案效率。他们加强了信息化技术在审判管理、队伍管理等方面的广泛应用,充分利用审判流程、司法政务管理系统管案、管人、管事,实现法院管理精细化、规范化。先后建成3个科技法庭,实现了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展示、同步视频直播,增强庭审透明度,促进审判公开。
2014年,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089件,审执结4703件,结案率92.4%,办案数名列全省125个基层法院第13位,共有11个集体、36人荣获国家、省、市级表彰奖励,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中国法院网娄底频道 责任编辑: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