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集中开展抛荒耕地整治督促检查

14.06.2015  13:38

为落实县委、县政府整治耕地抛荒,发展粮食生产的决策部署,充分掌握前段时期全县耕地抛荒整治成果,新化县农业局在县粮食生产领导小组的安排下,分四个小组,由局长、党组书记、两个副局长带队于,6月3日—10日对全县耕地抛荒工作开展督促检查。

一、以基本农田为重点区域检查耕地抛荒,详细记录抛荒耕地所属村组、面积、农户、自然条件等情况,并进行拍照,以便制成电子档案,实行跟踪检查。

二、检查发展粮食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主要了解各乡镇发展粮食生产的机制体制是否健全,宣传、技术培训与试验示范是否开展,经费投入是否到位,在加快土地流转、发展家庭农场等方面是否有新的突破,从以上几个方面对各乡镇发展粮食生产的重视程度与工作成效做出初步评估。

三、催缴耕地抛荒整治保证金。根据中共新化县委、政府《关于坚决遏制耕地抛荒、稳步发展粮食生产》的通知(新办[2015]24号)文件精神,每个乡镇必须上缴2万元抛荒耕地整治保证金,对少数重视不够,拖欠保证金的乡镇进行催缴,确保保证金及时足额上缴到位。

(曾绍宏  邹定忠  廖基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