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腕治污!株洲市芦淞区26家违法洗水企业迎来"断电"大整治!

23.12.2016  20:34

株洲市芦淞区金龙洗水厂等26家洗水企业,因废水超过国家排放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日前,株洲市环保局依法对市芦淞区26家环境违法洗水企业作出责令停产整治决定。

由于上述洗水企业拒不停产,依据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湖南省监察厅、湖南省电力公司联合印发的《关于对环境违法企业依法采取停电断电等强制措施的通知》的规定,市经信委要求市电力公司对芦淞区26家环境违法洗水企业采取断电措施。

为配合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经信委对芦淞区洗水企业断电行动,12月16日下午14时,芦淞区副区长姚艺带领区相关部门对26家洗水企业实施了断电。此次行动芦淞公安分局共出动警力10名,拆违大队50名队员,另有30名预备队员。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经信委、市电业局、区环保分局、安监、经科信、监察局、维稳办、政府办、龙泉、庆云办事处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与了本次行动。行动共分5个组,分别为现场断电组(市经信委负责)、现场稳控组(芦淞公安分局、区拆违大队负责)、现场政解释组(区环保、经科信负责)、现场疏导组(庆云、龙泉办事处负责)、现场监督组(区监察局负责),现场带队领导为姚艺副区长。

由于此次行动区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先后召开了两次碰头会(15日晚、16日中午),对现场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进行了认真分析和周密部署,并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现场断电工作进展顺利,12月16日下午16时许,历经约2个小时,最后一家洗水企业"合力洗漂厂"工业用电线路被剪断,变电房被贴上了封条(现场断电2家,远程遥控断电24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