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检察”,这边风景独好!

11.07.2018  20:36
  湘检网讯(通讯员 谢衡兰) “授予湖南省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的全国222个检察机关中,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再获殊荣。这是半年内,市检察院囊获的第二枚重量级全国性“文明”奖牌。

   6个月前,中央文明办公布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中,市检察院亦是榜上有名,并成为湖南检察系统中9个获此荣誉的检察院之一。至此,从最开始获评“衡阳市三星级文明单位”、“湖南省文明单位”、“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到率领全市12个基层检察院收获“全市文明行业”桂冠,再攀升至“全国文明单位”,一步一个脚印,“文明检察”的形象更实更亮了。

   “奋进法治强国,检察机关不仅要积极作为,更要‘文明’作为。”早在2015年初,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孙承就响亮地喊出了向“文明检察”进军的口号。

  树牢信念,植文明厚土    “这些道德模范的事迹很鲜活,虽然隔着电子屏幕,但我能感受到‘榜样’的力量,内心很震撼,很感动!”在组织观看《初心未忘》道德模范微视频活动现场,干警曾琴激动地说。

  为补足精神之钙,该院制定了严格的学习制度和主题教育活动方案,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以及全国“两会”精神,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主题教育,数十次组织干警观看道德模范等先进事迹报告会、微视频、微电影,邀请中国社科院、湖南省文联、省委党校以及各大高校等30余名专家学者“零距离”授课,不定期开展“读书月”活动,设立衡检讲坛、道德讲堂、电子阅览室等学习平台,“文明检察”理念真正入脑入心。

   演讲赛、拔河赛、书画摄影赛……严肃学习和紧张工作之余,检察文化生活同样精彩。以“”聚“人心”,以“”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2017年,全市共有12幅检察干警原创书画摄影作品获评省检察院、省政法委评为一、二等奖。

  规范司法,尽文明职责    “对检察人而言,最大的文明是司法文明。”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动员大会上,检察长刘孙承这样说。

  于是,《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规范司法的意见》等14项细化办案流程的制度应运而生,律师权益保障等系列机制不断健全,检察人员规范执法办案的制度笼子不断扎紧。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案件网上按月评查、检察人员执法行为定期通报……一系列“规范执法、文明办案”的举措掷地有声。尤其是创造性地把“规范执法”纳入干警执法和绩效考核,载入干警执法档案并交市人大备案,与评先评优,提拔任用、晋级奖励挂钩,奖优罚劣,使干警不敢和“特权”有染,不愿与“霸道”为伍,不想让“粗暴”附身,文明规范办案逐渐成为每一个检察人的的行动自觉。2016年,市检察院总结的规范司法行为24条经验被《检察日报》头版予以推介。

  守土有责,树文明形象   “公司基本账户解冻,已获得民间资本注入,终于重获新生。多亏了检察官的及时依法监督!”衡顺公司负责人李雪珍高兴地说。

  2015年3月,该公司因种种原因停产。2016年下半年,公司恢复生产时,被发现公司基本账户已被蒸湘区法院冻结。后得知,公司因牵涉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列为被执行人。账户被冻结,公司无法正常生产,再次陷入困境。无奈之下,该公司向蒸湘区检察院提出执行监督申请。

  “依法为企业保驾护航是天职。”蒸湘区检察院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在查明该案原告主体不适格、法院违法作出缺席判决后,立即向蒸湘区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法院依法解除因申请执行主体错误而采取的执行措施,解除对衡顺公司基本账户的冻结。

   守土有责,方配得上“文明检察”。这仅仅是衡阳两级检察机关履职尽责、服务发展的一个缩影。

   出台《关于开展经济发展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突出整治“砖霸”、“沙霸”、强揽工程、非法阻工等现象,仅2017年,共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51件222人,提起公诉190件395人,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重拳维稳,依法起诉活动在衡阳范围内、以传销方式长期控制被害人并劫取财物的“天津天狮”犯罪团伙27名骨干成员;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精准扶、保护“舌尖上的安全”……文明,是一种精气神,提振了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成为检察工作的有力“助推器”,赢得了人民群众的阵阵掌声。



责编: 江世炎       审核: 江世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