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严厉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
中新网长沙4月19日电(向一鹏)记者19日从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即日起至10月,该省将对供水、供电、供气、广播电视、通信、交通运输、殡葬等公用企业的限制竞争、不正当竞争、垄断等损害竞争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严肃查处一批案件,规范市场经营行为。
由于历史及其他原因,中国很多公用企业都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或独占地位。长期以来,一些公用企业领域存在强制交易、滥收费用、搭售商品、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行为,广大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为何屡禁不止?湖南省工商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局局长王清华介绍,主要是存在体制机制不畅、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手段不力以及各方面干预等原因,这些需要在改革中整治,在发展中规范。
“现在的消费者维权意识变强了,有些企业不敢明着强制交易,就采取变相强制或搭售消费者不愿购买的商品的手段。”王清华说,公用企业如有限制竞争、垄断等行为,将按照其上年度营业额的1%-10%处以罚款,有非法所得的要没收非法所得。
根据部署,湖南省各级工商系统将认真排查辖区内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行动,对轻微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告诫,责令督促企业自行整改,并通过约谈、辅导、示范、建议等方式,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对拒不整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坚决严厉查处。
“要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依法公开公用企业主体登记、异常经营名录、违法违规记录等信用信息,以减少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湖南省工商局副局长鲁先华表示,对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中的公用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真正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鲁先华说,今后将进一步深化跨地区执法协作机制,加强与纪检部门、司法机关、业务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协作配合,加强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确保整治取得良好效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