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部署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

19.04.2016  18:53

 

 

4月19日上午,湖南省工商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决定4月至10月在全省范围内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鲁先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工商局副巡视员陈跃文主持会议,省内部分公用企业、行业组织代表及省工商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邀请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根据《湖南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工作方案》,  此次专项整治的目标和重点是:对供水、供电、供气、广播电视、通信、公共交通、市政停车、殡葬、气象、银行业、医疗、教育、教辅材料发行等行业存在的限制竞争、不正当竞争、垄断等损害竞争秩序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整治,重点查处强制交易、滥收费用、搭售商品、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违法行为。

       

 

鲁先华在讲话中就全省开展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工作强调了三点意见:

        第一,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明确专项执法行动的重要意义。当前,在供水、供电、供气、广播电视、通信、交通运输、市政停车、殡葬、气象、银行业、医疗、教育等公用企业领域存在的强制交易、滥收费用、搭售商品、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限制竞争、不正当竞争、垄断等损害竞争秩序、侵犯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旧十分突出,广大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开展好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对全省公用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坚决制止限制竞争、不正当竞争、垄断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一批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的案件,努力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第二,要诚信守法经营,大力促进我省公用事业规范健康发展。广大公用企业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切实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努力推动我省公用企业行业在诚信守法经营中持续健康发展。一是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省内各公用企业要认真对照《公告》内容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的有关规定,对自身的经营行为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纠,如自查发现有限制竞争、不正当竞争、垄断等违法经营行为,要立即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整改,切实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二是要提升经营服务质量。企业要本着对消费者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质量第一、顾客至上”的理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要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及时妥善解决消费纠纷;要充分尊重消费者选择权,让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牌和服务;要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要切实加强内部制度建设,让好的内部管理保障好的商品和服务质量。三是要做到诚信守法经营。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出台后,对企业的诚信守法经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出现经营异常、经营违法等信息的企业,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公示,被公示企业在招投采购、上市融资、授予荣誉等方面将受到直接限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各公用企业要从提高群众满意度,实现企业自身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努力做到诚信经营,遵纪守法。

第  三,要严格依法监管,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任务;要加强内部协调联动,各级竞争执法机构要做好牵头工作,登记注册、企业监管、市场监管、商标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内设机构要积极配合,形成整治合力;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经营者、消费者意见,认真排查辖区内存在的突出问题,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行动;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专项行动稳步推进。二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违法案件。要集中执法力量,狠抓大要案件的查办,加大对典型案件的通报,对重大案件省局将实行挂牌督办,必要时将组织对大要案件的全省统一查处行动。要坚持文明执法,依法办案,准确把握法律法规,严格区别一般违规与违法犯罪的界限,对轻微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告诫,责令督促企业自行整改;对拒不整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查处,决不姑息迁就。要坚持行政指导与监管执法相结合,通过约谈、辅导、提醒、示范、建议等非强制方式,督促和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三要加强信息公示,实现联合惩戒。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认真履行公示市场主体信息的法定职责。要及时依法公开公用企业主体登记、异常经营名录、违法违规记录等信用信息,督促公用企业履行公示义务,以减少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对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中的公用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真正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实现“查处一个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的目标。四要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加强向所在地党委、政府的工作汇报,主动加强与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系,切实承担好整治的主要职责;各级公用企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组织要充分发挥行业管理作用,积极引导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制止和减少限制竞争和垄断违法行为;各级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加大对限制竞争和垄断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努力营造诚信守法的舆论氛围。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