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家长学生利益 长沙教育局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收费管理
本网讯(记者 陆阳)最近,“聚智堂”全国性教育培训机构董事长杨志“跑路”的消息刷爆了各大网站,引起了强烈反响。家长们纷纷上门到包括北京、天津等全国多个教学点,而其北京总部已经大门紧锁。目前北京、天津警方均已介入调查。
为了保障家长、学生的根本利益,防范类似事件发生,近日,长沙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促进长沙民办教育稳健发展。
严格加强技能培训费管理。各非学历教育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向学生收取技能培训费,必须遵循学生自愿,并将技能培训的项目、课程、时间、课时、教材、师资以及考证考级等安排向学生公布,接受学生和家长监督。
严格禁止虚假承诺、虚高收费行为。各相关学校不得以“包过线”、“包录取”、“包获证”、“包就业”为名跟学生及家长签订协议,不得以此为名向学生和家长收取高额费用。
严格执行按学年(期)收费制度。民办非学历教育高等学校、民办培训学校收费参照《湖南省民办教育办学机构收费管理办法》(湘价服[2004]161号)有关规定,分别实行按学年收非、按学期收费制度。各学校不得以“套餐”、“打包”等形式跨学年(或学期)收费。
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各学校应该设定固定的收费公示栏,每学期开学之前,将所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在公示栏内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学校要建立办学经费基本账户,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所有收入支出都必须在账内运行,坚决治理设置“账外账”和转移、抽逃办学资金的行为。
据悉,目前长沙市有各级各类幼儿园、学校、教育培训机构1753所,其中幼儿园1200多所,培训机构500余所,中小学20多所,中职高职学校30余所。保守估计,市场内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有七八百所。
长沙市教育局民办教育处处长刘凯希表示,各学校要对照上述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并在6月5日前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自查自纠情况。各区县(市)教育局要结合年度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督查指导,对敷衍应付、整改不力的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近年来,长沙市教育局对民办教育进行了三年规范治理专项整治,使我市的民办教育市场更加有序,但也存在个别学校违规收费的问题。他也提醒广大家长朋友,擦亮眼睛,不必缴的费用有权拒缴,特别是中小学跨学期、跨学年的收费项目可以拒缴,中职高职需缴的技能培训费,一定要看清技能培训的项目、课程、时间、课时、教材、师资等情况,再决定是否缴纳。他表示,欢迎家长朋友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并将加大民办教育市场规范治理专项整治,同时指导我市的民办教育发展更有内涵,更有品质,办人民满意的民办教育。(来源:湖南教育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