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又有157位中小学教师可评“教授”

27.09.2018  20:24

潇湘晨报长沙讯 近日,人社部、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公布了2018年度各省(区、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指标数,共计3604个。其中,湖南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指标数为157个。

通知要求,要以职业属性和岗位要求为基础,区分不同学科特点,充分考虑音体美等学科教师教育教学实际,完善充分体现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评价标准。对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教师等实行分类评价,把师德放在教师评价的首位,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引导教师潜心育人。进一步畅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渠道,适当提高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岗位比例。评审通过的正高级教师中,担任学校和教研机构行政领导职务的不得超过30%。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结果年底前报人社部、教育部备案,未经备案不予认可。

通知表示,要着力规范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程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公示公开,接受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监督。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他人评定职称谋取利益,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本报记者李柯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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