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出台临时救助办法 发生急难低保对象年救助最高10万

19.11.2016  18:35

  长沙晚报讯(记者 匡春林)对社会救助工作来说,“救急难”一直是临时救助制度的关键所在。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了解到,该局在雨花区、望城区两地试点经验基础上,近日出台《长沙市临时救助办法》,对全市今后的“救急难”工作进行规范。根据该办法,今后,急难临时救助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年救助上限为10万元。

  据介绍,新出台的办法实现了救助对象界定“精准化”,即根据生活陷入困境的程度以及救助的时效性,在一般临时救助的基础上,增加了急难临时救助。该办法还突破了户籍的藩篱,将非本市户籍对象纳入救助范畴,救助对象范围实现“全覆盖”。

  办法还根据救助人群不同细分为不同的救助标准。其中,一般临时救助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年救助上限为1万元,其他困难群众年救助上限为0.5万元;急难临时救助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年救助上限为10万元,其他困难群众年救助上限为5万元。同时,对救助金额已达到急难临时救助标准上限,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对象,通过区县(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核定,还可给予救助,与以往相比,救助标准提升“幅度大”。

  此外,该办法还强化了“快速响应机制”“紧急救助程序”,确保困难救助的“及时性”。今后,临时救助主要以货币形式进行社会化发放,将救助金直接支付到救助对象个人账户或对象住院医院账户,实现救助资金运行“封闭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