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河道保洁工作实施方案》

28.10.2014  19:49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障水安全,建设“美丽湖南”,省政府办公厅10月17日印发了《湖南省河道保洁工作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4〕95号),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河道保洁工作,提出要围绕控源头、清河道、重监管等总体部署,强化组织领导、部门协作、执法监督、宣传引导,全面落实河道保洁属地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快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河道保洁工作机制,以河道保洁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确保各行政区域内城乡垃圾不入河、河道垃圾不出境,彻底改变河道脏、乱、差现象,逐步实现全省河道“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保洁目标。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河道保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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