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发[2016]3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重点任务。
投资是影响经济发展最活跃、最重要的因素,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配置资源的重要手段,是经济新常态下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发力的重要引擎。投资既能增加生产能力,又对生产构成需求,从短期看体现为需求来影响经济的发展,长期看更多地体现为供给效应,投资是适度扩大有效需求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结合点。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大力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取得新的突破,但投融资体制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投资领域的简政放权不协同、不到位,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有待进一步确立;二是投资项目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较为突出,融资渠道需要进一步畅通;三是政府投资管理亟需创新,引导和带动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四是权力下放与配套制度建立不同步,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仍需加强;五是投资法制建设滞后,投资监管法治化水平亟待提高。
2016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以下简称18号文件)。18号文件共六部分19条,是投资体制改革历史上第一份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印发的文件,是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投融资领域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顶层设计,是在新起点上纵深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是经济新常态下发挥好投资关键作用的重要遵循。
为贯彻落实18号文件精神,我省及时出台了《实施意见》,是全国率先出台实施意见的省份之一。《实施意见》共三部分32条,总体思路是:按照企业为主、政府引导,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创新机制、畅通渠道、统筹兼顾、协同推进的原则,在新起点上纵深推进我省投融资体制改革。到2020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取得显著成效,社会投资动力和活力明显增强,政府投资引导和带动作用明显增强,投资项目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明显缓解,政府综合服务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建立企业自主决策、融资渠道畅通,政府职能转变到位、管理行为规范,宏观调控有效、法治保障健全的新型投融资体制。在理念上实现了从“管理”到“服务”,在内容上实现了从“投资”到“投融资”,在程序上实现了从“串联”到“并联”的转变,通过体制改革形成有效激励机制,充分激发各方面扩大合理有效投资的活力与动力,发挥好投资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关键作用。
1、突出“企业为主”,充分激发社会投资动力和活力。从资源配置、投资准入和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进一步改善企业投资管理,包括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建立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三个清单,优化投资项目管理流程,规范中介服务,规范企业投资行为等9项任务。
2、突出“完善体制”,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和带动作用。科学界定并严格控制政府投资范围,对有限的政府投资资金,要求通过制度创新优化安排好、规范管理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效益。包括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范围,优化政府投资安排方式,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放大效应,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改进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完善政府投资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制,鼓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8项任务。
3、突出“畅通渠道”,创新各类投资项目融资机制。针对投资项目长期融资需求和特点,坚持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包括加大股权投资力度,创新债券融资方式,推进资产证券化,发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以及保险机构融资功能,构建更加开放的投融资体制,加强政银企社对接合作等7项任务。
4、突出“转变职能”,提升综合服务管理水平。健全完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业标准体系,加快规范完善和推广使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发挥好投资主管部门综合监管职能和地方政府就近就便监管作用。包括推进信息互联互通和公开透明,推进一网式、一站式办理,加强规划政策指引,健全监督约束机制等4项任务。
三、重要举措:着力解决审批多、监管弱、效率低、不同步问题
《实施意见》着力解决四方面问题:一是坚持持续取消下放投资审批事项,解决“审批多”问题。二是坚持构建投资项目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解决“监管弱”问题。三是坚持推进投资审批规范化、标准化,解决“效率低”问题。四是坚持全链条整体推进前置和报建事项改革,解决“不同步”问题。加快实现投资管理职能从微观向宏观、从审批向监管、从项目安排向制度供给、从各自为政向纵横协管的转变。
改革创新方面,《实施意见》提出了10项改革举措:一是探索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第3条)。二是运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进投资项目备案在线办理(第7条)。三是创新“多评合一”的中介服务新模式(第7条)。四是编制三年滚动政府投资计划(第13条)。五是建立PPP项目联审机制(第18条)。六是试点金融机构依法持有企业股权(第19条)。七是推行投资项目审批首问负责制(第27条)。八是推进一网式、一站式办理(第27条)。九是政府投资领域推广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第32条)。十是推进投资项目先建后验管理模式(第7条)。
重点工作方面,《实施意见》提出了20项重点工作。
四、改革保障:以工匠精神扎实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
投融资体制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为扎实有效推进改革任务的落实,重点抓紧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强化分工协作。省政府建立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省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有关改革措施和重点工作的具体方案并抓好落实。各市县政府制定本地贯彻落实的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
2、加强制度建设。及时修订完善与投融资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快推进政府投资管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社会信用、股权投资等方面的立法工作,依法保护各方权益,维护竞争公平有序、要素合理流动的投融资市场环境。
3、鼓励先行先试。重点围绕10项创新举措,鼓励具备条件的区域、领域先行先试,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同时,加快推进铁路、石油、天然气、电力、电信、医疗、教育、城市公用事业等领域改革,规范并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特许经营管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领域价格改革,完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推动投融资体制改革与土地制度、金融体制、财税体制等领域改革协同推进,形成叠加效应,充分释放改革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