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体制改革进行时(六):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27.11.2015  10:20

  根据中央债务改革精神,今年我省稳步推进地方债自发自还、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试编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推动平台公司转型等工作,切实加强和规范了政府性债务管理。在深入分析我省债务构成和未来发展需求的基础上,省财政厅在债务预算编制、风险预警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试编省级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债务预算。今年我厅开始在省级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试编债务预算,并选择长沙和郴州作为试点市同步试编。通过试编债务预算,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笼子,债务资金的举借和使用,都必须与项目预算相匹配。区分政府性债务属性,广泛应用政府债券、专项基金、PPP等融资模式和金融创新工具,缓解铁路、公路、机场、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融资难题。为提高债务预算编制的前瞻性、约束性和可控性,我厅同步启动了2016-2018年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期债务预算编制工作,在综合考虑未来3年省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需求、还本付息压力以及省级债务风险水平、新债发行空间和财力增长等情况的基础上,形成3年滚动收支计划,建立健全省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举债的长期平衡机制,既保障建设资金需求,又有效防范债务风险。

  建立分色预警、精准调控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早在2013年,省政府就出台关于规范和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的意见,综合运用债务率、偿债率等指标,分黄色、橙色和红色三个级别定期评定和发布市县政府债务的风险状况。2014年,我厅对12个市县实行了预警提示。为提高债务风险管控的精准度,今年,我厅拟进一步细化债务风险预警等级,初步考虑划分为绿色安全区、黄色提示区、橙色预警区、红色警告区4个等级,考虑到中央正准备调整对地方的风险预警测算办法,我厅将结合中央精神修订出台我省新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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