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商务局 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项目验收及2015年度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摸底的通知

14.11.2014  13:57
 


各县市商务局、财政局:



 按照《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项目验收及2015年度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摸底的通知》(湘商建〔2014〕28号)要求,为认真做好2014年全市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项目验收,及早部署2015年度全市农贸市场标准改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验收工作



(一)验收内容。2014年度省财政重点支持的34个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项目。



(二)验收依据。《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工作的通知》(湘商建〔2014〕9号),湘商建设〔2013〕40号文件确定的《湖南省城区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项目建设规范》、《湖南省乡镇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项目建设规范》、《湖南省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项目验收办法》、《湖南省城区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项目验收标准》、《湖南省乡镇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项目验收标准》。



(三)验收程序及时间。2014年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项目验收采取以“市州验收为主,省级抽查复验”的办法。项目建设完工后由县市区商务局、财政局向市商务局、财政局提出验收申请。



1、验收形式: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组成两个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验收。



2、验收人员及验收区域:



第一组:组长:唐刚  怀化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员:向清湖  怀化市财政局外经科科长



     向浏旭  怀化市涉外企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负责经开区、辰溪县、芷江县、麻阳县、新晃县、溆浦县、沅陵县等7个区域的项目验收。



第二组:组长:贺秋生  怀化市商务局副局长



成员:谢 冬  怀化市商务局市场建设科科长



     颜丽霞  怀化市财政局外经科主任科员



负责鹤城区、中方县、洪江市、洪江区、会同县、靖州县、通道县7个区域的项目验收。



3、验收时间:11月10日—11月14日,由县市区商务局、财政局在对项目验收初审后,向市商务局、财政局提出验收申请。



11月17日—11月25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验收小组组织验收。



并将验收结果在市商务局官方网站主页上予以公示,无异议后于2014年11月30日前联合行文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级复验小组由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联合组成,按照随机抽查的办法于12月中旬完成省级复验工作。



(四)验收资料。



1、收申请报告



2、南省2014年度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项目验收情况表》。



3、承办单位基本情况(承办单位证照复印件)



4、项目提供发改、规划、国土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批准建设文件;



5、定需进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的,需提供招评标文件和政府采购合同复印件;



6、项目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验收报告以及建设部门出具的工程验收备案证明;



7、前后对比照或竣工后照片。



8、相关证明材料。



二、2015年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项目摸底



为做好2015年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工作,请各县市区对辖内2015年需要改造的农贸市场进行摸底,做好项目的筛选。备选项目重点考虑:一是主体单位自愿参与项目改造,企业愿意投入资金,资金可以足额到位,市县(区)财政有资金支持;二是项目建设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已落实好,实施项目当年度能按期完工;三是乡镇农贸市场改造、马路市场整治搬迁。



请各县市区商务局会同财政局于11月15日前填好《湖南省2015年度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项目摸底情况表》(见附件2)上报市商务局、财政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市区商务、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参与项目验收和项目摸底,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好的成效。



(二)严格验收质量和项目申报。各县市区商务、财政部门在项目验收中,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对项目建设改造不到位的,要严格整改,提出整改措施,保证建设质量。对2015年的项目摸底,要落实到位,不夸大、不虚报,特别是要保证资金落实到位,不遗留其他问题。



特此通知。












怀化市商务局               怀化市财政局



 


来源:( 湖南省商务公众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