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环境质量,构建生态桑植

05.01.2017  20:34

桑植县位于湖南的西北部,总国土面积3474平方公里,其中生态红线划分面积2119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61%,这里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之一,同时因为属于“老、少、贫”地区,被列入国家脱贫攻坚的重点县之一。在全面小康建设生态经济类考核指标中,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统筹运幄,采取得力措施,改善环境质量,构建生态桑植。

桑植县通过全面小康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大力开展城乡环境整治“6+1”专项行动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建设,高比例划分生态红线保护面积,生态水平继续保持高位状态,城乡环境质量改善明显。近三年来,全县共投入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资金累计达6.5亿元,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开展了环境整治工作,改善城乡环境质量。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生态创建资金,新建垃圾填埋场23个、垃圾焚烧厂10个、垃圾池1733口、垃圾中转站40个、乡镇垃圾压缩站5个、集中污水处理系统5套、单户型人工湿地2050座、单户沼气池8000余口,配备垃圾清运车45辆、转运车4辆、洒水车12辆、清扫车5辆、集装箱4550个、户用垃圾桶12万余个、果皮箱1550个;二是加强重点污染源整治,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完成了桑梓火电厂、华新水泥等重点企业脱硫、脱硝污染设施的升级改造工程。完成了城区煤改气工程建设,关闭城区燃煤锅炉15台。取缔黄标车82辆。加强建设工地扬尘和交通运输扬尘的管理和专项整治;三是加大环境宣传力度,推进生态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环保氛围。桑植县利用“6.5”环境日活动,开展环保“五进”活动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户。通过群众绿色创建活动,让环保进农家、进居民,截止到2016年底,全县共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生态村1个,省级生态乡镇16个、生态村28个、绿色学校2所,市级生态村320个、绿色学校5所、绿色酒店3家、绿色农庄1家、环境友好型企业2家。通过以上活动,逐步提高了城乡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四是开展生态植被保护工作,巩固森林覆盖率。全县累计完成人工造林10.66万亩,封山育林5.28万亩,森林抚育6万亩。扎实开展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森林覆盖率70.69%,实现了林地面积、森林面积、活立木蓄积、森林覆盖率四增长;五是开展土地整治和水土保护工作,减少水土流失。桑植县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农村土地整治项目37个,建设规模10362公顷,建成高标准农田6016.5公顷,累计新增耕1025.89公顷,连续15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目标。建设防洪堤45千米;六是开展城区“两违”专项整治和环境执法活动,确保人民群众有一个安逸的生活环境。清查整顿城区新增违法用地391处,拆除25703.48平方米违法建设,清查农村违法建房1136宗,拆除违法占地建筑1.27万平方米,整顿关闭非法开采矿山32处,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办案机制,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连续5年实现“零约谈、零问责”目标。全年收到群众各类环境污染投诉案件65起,已查处到位63起,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确保环境网络安全。

桑植县通过生态县建设,改善了城乡环境质量,全面完成了小康社会建设考核任务,实现了“天蓝、山清、水绿、气净”的目标,逐步形成具“旅游、休闲、宜居”为一体的美丽城市,展现在世人面前。截止到2016年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59.76%,城区空气环境质量达标率为84.2%,地表水质达标率为100%,县城区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区饮用水源和地表水水质连续稳定在Ⅱ类标准以内,饮用水源保护区维持在优良状态。县城噪声环境达标控制区覆盖率呈逐年上升趋势。辐射等其他环境质量方面相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