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攸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队伍结构,加强工作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攸县人民法院面向全国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职数
1、执行法官2人,限男性;
2、法官2人,不限性别。
二、选调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备公务员身份,且一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3、身体健康,思想品德好,工作期间年度考核连续评为称职(含称职)以上,且无违法违纪记录;
4、本科学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5、年龄在35周岁(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的)以下,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74年6月1日以后出生的)以下;
6、选调后承诺在攸县法院工作5年以上。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14年6月9日至2014年6月23日止。
2、报名方式及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攸县人民法院政工室。联系电话:0731-24255417,15173395668;传真:0731-24255467;联系人:刘津。
网上报名:报名者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下载《攸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后以电子档发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 [email protected] )。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在考前三日内带报名材料原件到攸县法院政工室进行审核。攸县县委组织部和攸县人民法院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情况、考试的时间和地点电话告知报考人员。
审核需要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律职业资格A证原件及复印件;
(4)《攸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开考比例要求达到1:5以上,如未达到比例则相应减少该职位选调计划。
(三)笔试
笔试采取综合能力测试的方法进行,考试形式为闭卷,主要测试法律专业知识和岗位业务知识。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由攸县县委组织部和攸县人民法院共同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依据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执行。考察、体检中出现不合格人员的,由笔试后续名次依次递补。
(五)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对拟选调人员在攸县公众信息网 http://www.hnyx.gov.cn/home/index.html 和攸县人民法院网 http://hnyxfy.chinacourt.org/ 上予以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最终选调人员,按照本县规定的人事政策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原则,严格按选调条件及程序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已列入考察人选的,须经所在单位签署同意调出的意见。
3、被选调人员原行政职级按有关政策规定予以确认。
4、被选调人员在异地的,不负责家属工作调动事项。
5、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选调资格,并向其所在单位通报情况。
附件: 《攸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来源: http://www.hnleader.gov.cn/Index/ViewNews/?NewsID=1465161922
来源:湖南领导人才网 责任编辑: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