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质监局稽查支队出台三条新规整治“为官不为”

24.07.2015  10:56
      7月20日上午,衡阳市质监局稽查支队召开“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动员大会,组织全体稽查队员认真学习市纪委等部门下发的《衡阳市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办法》、市局印发的《关于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夏日新局长对切实抓好“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批示,成立了由支队长朱跃泉、书记刘跃辉任组长,副支队长唐小喜、李锦毅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和各大队长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支队长朱跃泉在动员大会上强调,要结合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及时发现问题,开展全方位、全覆盖整改行动,要列出治理清单,一个事项一个事项地落实,及时纠正自身存在的“为官不为”问题,从思想上、行动上坚决摒弃庸政、懒政、怠政等不良习气,以更高标准和要求主动作为,奋发有为,适应新常态。通过宣传发动和认真学习,大家充分认识到整治“为官不为”势在必行,迫在眉睫,主动把思想统一到市局党组工作部署上来,统一到稽查支队全盘工作上来。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稽查支队提出了立马整改的三条硬性措施:一是实行指纹打卡机签到考勤,超过8点未打卡者为迟到,同时认真履行请、销假审批制度,切实解决上班迟到、早退现象;二是严肃工作作风,对上级交办的事务,做到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对群众投诉举报的案件,做到不拖办、不压办、不误办、不漏办,切实解决工作不落实、敷衍塞责、群众观念淡薄等突出问题;三是实行工作去向报告制度,每天各大队外出办案要事先报告分管领导,支队对各大队办案情况进行抽查、督办,切实解决有案不办、大案小办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