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把钱转给陌生人,咋办

21.02.2017  10:05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2月21日讯(记者 张兴莎 通讯员 张勇)不用去银行,支付宝就能完成转账业务,但有时由于操作不当,也常给市民带来困扰。近日,星沙市民小虎拨打本报热线86885555求助,称由于看错头像,把10000元误转给了一陌生人,现在不知如何将钱追回。

  “本来是要转账给一位朋友的账号,他帮我买了东西,我把钱给他。”小虎介绍,这位朋友的账号他曾经转过钱,因此在支付宝里有记录,头像是一朵花。“我当时明明已经把钱转过去了,可是过了好几个小时对方都没有收到,这才重新查看了转账记录。”

  仔细比对,小虎发现自己错把钱转给了另一名支付宝好友。“我和这个人并不认识,是前一段时间网购以后要退款,就加了对方一名工作人员的支付宝。”小虎介绍,由于对方的头像也是一朵花,才会出现转错款的情况。

  事后,小虎尝试和对方进行沟通。“我给对方的支付宝进行了留言,并且尝试通过支付宝账号找到手机联系方式。”但是无论通过何种方式,均没有得到对方回复,并且一天过后,对方将其删除,现在已经不是支付宝好友。

  由于实在不知如何是好,小虎和记者取得了联系,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如果几次沟通未果,对方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不当得利,可以进行起诉。” 长沙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律师表示,虽然根据《刑法》第270条规定,在支付宝上收取10000元的行为人尚不能构成侵占罪,但是当事人可依据返还不当得利之规定,向对方提起民事诉讼。

  由于手机支付越来越使用频繁,也常因为操作失误而引发经济纠纷,并且由于不与对方面对面直接接触,维权也常碰壁。律师提醒,市民在操作时尽量细心谨慎,如若遇到骗局,应该及时保留相关证据,最好进行截图,以便日后维权。

  相关案例

  2016年9月,河南省卫辉市的李某通过支付宝给他人转钱时输错账号,将钱打给了并不相识的湖南茶陵人罗某。李某要求罗某退还错打的钱款遭拒后,向茶陵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月,茶陵县法院对此案进行了跨省调解,承办法官电话联系了被告罗某,组织双方调解,讲清不当得利应当退还的法律事实,促成双方达成了一致,罗某立即退还了3000元。

  2013年11月9日,安徽合肥女子谢爱霞(化名)通过支付宝给妹妹谢爱丽(化名)汇款,因操作失误将钱汇入同名者、浙江乐清人谢爱丽(化名)的账号内。由于对方拒绝归还汇款,2014年7月,谢爱霞向乐清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法院判决对方返还其错转款4446元。乐清法院一审判决乐清人谢爱丽于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返还原告谢爱霞4446元。乐清人谢爱丽不服,向温州中院提起上诉。温州中院驳回乐清人谢爱丽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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