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建柱:切实提高政法机关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18.03.2015  14:13
  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是党中央批准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总结工作,分析形势,研究部署今年政法工作。1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2014年,政法战线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各项工作特别是改革工作取得新成效。新形势下,政法机关任务更重,人民群众要求更高。希望全国政法机关主动适应新形势,增强工作前瞻性,有效防控各类风险,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的重大责任。要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司法和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提供有力制度保障。要坚持从严治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决反对公器私用、司法腐败,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维护一方稳定的政治责任,把政法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积极研究解决影响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要带头依法办事,支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支持政法各单位依照宪法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环境。要加强和改善对政法工作的领导,选好配强政法机关领导班子,不断提高政法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培育造就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法队伍,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指明了加强政法工作的正确方向。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统一思想、指导工作,有效防控各类风险,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的重大责任,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总揽全局、运筹帷幄,作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开创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局面。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高度重视,作出了许多具有深远影响的重要指示,特别是去年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系统、透彻阐明了新形势下政法工作一系列带有方向性、根本性的重大问题,为我们做好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一年来,全国政法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干警头脑、统领政法工作,尽职尽责、真抓实干,全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新贡献。一是坚持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摆在重要位置来抓,组织18个城市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全面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和社区矫正工作,深化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下发《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组织7个省市启动完善司法责任制等4项改革试点;探索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和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赢得社会各界好评。二是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深入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健全落实错案防止、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纠正一批冤假错案,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依法清理久押不决案件,完善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理应对机制,提高了执法司法公信力。三是坚持民意引领、打防结合,深化打黑除恶、缉枪治爆、禁毒扫黄、打击金融诈骗和电信诈骗等专项行动,依法处理刘汉刘维黑社会性质组织等重大案件,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力做好上海亚信峰会、南京青奥会、北京APEC会议等重大活动安保工作。全年,杀人、爆炸、抢劫等8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16%,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四是坚持关口前移、源头治理,深入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五是坚持主动作为、重拳出击,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组织开展境外追赃追逃专项行动,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六是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深入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查处了一批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提升了政法队伍的整体形象和战斗力。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国300多万政法干警团结奋战的结果。       一、正确认识和把握形势新变化,与时俱进做好政法工作       科学认识当前形势,准确研判未来走势,是做好政法工作的基本前提。       从国际形势新特征看,世界政治、经济、地缘等各种因素相互交织,我国对国际事务的参与不断加深,世界对我国的影响也在加大。我们要密切关注国际形势发展变化,善于从相互联系中发现潜在风险,善于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中洞察隐患,不断增强工作预见性。       从经济发展新常态看,我国经济正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发展从中低端水平迈向中高端水平,有利于缓和高速增长累积的矛盾和问题,也会带来新的矛盾和问题。我们要善于把握各类矛盾和问题产生发展的趋势特点,创新工作思路、方法,有效应对社会稳定领域出现的风险和挑战。       从社会发展新趋势看,随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利益关系深刻调整,社会开放性、流动性增强,社会自组织发展很快,给社会治理带来新课题。我们既要善于利用这些新变化带来的便利,又要密切跟踪所带来的新问题,管控好各类风险。       从依法治国新要求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描绘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提出了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法治重在规范和约束权力等新观点新要求。我们要把依法治权、消除特权的思想内化于心、外践于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从人民群众新期待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呈现光明前景,人民群众对过上美好生活有更高期盼。人民群众对安全和公正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我们要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善于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智慧,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把政法工作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       从政法队伍新情况看,年轻干警多、学历高,视野开阔,思想活跃。我们要把握队伍的新情况、新变化,既严格要求,又关心关爱,最大限度地调动干警履职尽责的积极性,激发队伍活力。       这些新变化,反映了新时期政法工作的趋势特点。我们要注意研究把握,推动工作理念、机制、方法作相应转变,增强工作前瞻性、主动性。一是推动向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转变。我们要发挥好政治优势,继续坚持专群结合等成功经验,同时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问题、推动工作。司法体制改革要更多地尊重司法规律,增强科学性。维护社会稳定要更多地用法律事实分清是非,用权利义务思维判断对错,在法治轨道上防范化解社会矛盾。执法司法工作要更好地符合制约公权、保障人权的要求,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队伍建设要更加注重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提高科学化、制度化水平。二是推动向既有秩序又有活力转变。维护社会稳定不能单纯依靠打压管控,而要重视疏导化解,切实做到标本兼治、刚柔相济。要更加注重维稳与维权相统一,解决好人民群众合法合理的利益诉求。更加注重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社会关系,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更加注重综合施策,善于运用法律规范、心理疏导、舆论引导等手段,促进社会和谐安定。更加注重党委和政府主导下社会各方参与,形成党政主导、社会共治的社会治理体制。三是推动向着力解决深层次问题转变。目前面临的很多矛盾和问题,都是难啃的硬骨头,需要通过改革创新加以解决。要更加注重从末端处理中发现前端治理带有普遍性、趋势性的问题,推动完善有关制度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影响社会和谐安定的问题发生。更加注重基础性制度建设和创新,夯实政法工作根基,提高防控各类风险的能力。四是推动向善于运用信息化手段转变。社会信息化条件下,人们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都发生深刻变化。要善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情报主导、准确预警、主动防控、精确打击能力。更加注重信息化与执法办案深度融合,通过信息化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加强内外监督、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和效率。更加注重向科技要警力,推动政法队伍向内涵式发展转变。五是推动向更加开放转变。政法工作具有保密性,同时必须适应社会开放性要求,不断加强同社会沟通,赢得全社会对政法工作的理解支持。更加注重尊重人民主体地位,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渠道,打牢政法工作群众基础。更加注重借助外脑、外力,解决政法工作面临的难题。更加注重深化执法司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更加注重运用新媒体的优势,不断提升社会沟通能力,为政法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生态环境。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做好政法工作意义重大。全国政法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主动适应形势新变化,坚持以法治为引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切实增强工作前瞻性、主动性,提高执法司法工作能力和水平,有效防控各类风险,忠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坚持依法治理、综合施策,提升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高度重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一条重要经验,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的大事。我们要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更加注重依法治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更好地肩负起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责任。       (一)毫不放松地抓好反恐怖斗争,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当前,全球恐怖活动明显升温。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配合,深化严打暴恐活动专项行动。       (二)坚持末端处理与前端治理相结合,有效提升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水平。各地要会同有关部门,对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进行排查,确保对各类矛盾心中有数。对排查出来的矛盾,要逐一落实防范化解责任,善于运用协商民主和法治方式,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和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高防范化解实效。       对社会矛盾,既要抓好末端处理,更要深入分析其产生根源,加大源头治理力度。针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引发的工资福利待遇等矛盾,要提醒有关企业解决好职工切身利益问题。针对调整产业结构、化解过剩产能、解决地方政府性债务、推进金融领域改革等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建议有关地区、部门做好重大改革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防止形成行业性、区域性社会风险。针对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矛盾,建议有关地区、部门找准经济发展与改善民生、保护环境的平衡点,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当前,信访总量下降,信访秩序开始好转。下一步,我们要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组织开展信访法治建设年活动,继续着力提升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水平。加快网上信访信息新平台的综合运用,提高网上投诉办理质量,逐步把网上信访打造成信访主渠道。认真落实信访条例,深入推进依法逐级走访,努力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依法妥善处理信访事项,提高初信初访办结率。加快信访法治建设,认真落实好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的政策文件,促使信访问题得到依法公正解决。       (三)加快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公共安全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最密切,是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晴雨表,是社会稳定的风向标。当今世界是风险社会,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即使是硬件条件比较好的特大城市,各类安全隐患也大量存在,而且我们的日常安全管理水平还不高,社会管控、应急处置机制还不健全,稍有疏忽就可能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面对严峻的公共安全形势,我们要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牢记“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容不得半点粗枝大叶、大而化之。要始终把人民群众安危放在第一位,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勇于担当、尽职尽责。要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对各类安全隐患的滚动排查、风险评估、监测预警机制,确保对本地区影响公共安全的各类风险做到心中有数,并制定更加务实、高效的应对预案,真正形成常态化的安全监管机制。对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要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群众自发形成的聚集活动,也要纳入研判评估范围,提前制定安全保障措施,确保绝对安全。要加强消防、交通管理,严格危险物品安全监管,严防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故。       当前,我国仍处于刑事犯罪高发期。我们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哪里治安混乱就重点整治哪里,切实增强打击整治的针对性、主动性。要加强对犯罪规律的研究,创新打击方式,更加注重科技支撑、整体联动,切实增强打击整治的科学性、有效性。针对黑拐枪、盗抢骗、黄赌毒等顽症,要建立常态化打击整治机制,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针对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打击整治,强化风险预警,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识别和防范能力,同时依法保护合法民间借贷和企业融资行为。针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电信诈骗、跨国跨境等新型犯罪,要研究其规律特点,加强部门合作、区域合作、国际合作,把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末端查控和前端管理紧密结合起来,着力增强打击整治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