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提高惠民补贴 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提至420元
19日在长沙召开的全省财政工作会议传出喜讯:“十二五”期间,我省财政实力大幅跃升。去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4008.1亿元,比2010年增长1.1倍,5年连续跨过3个千亿台阶,年均增长16.4%。会前,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和省委副书记、省长杜家毫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全省财政系统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努力保持财政经济稳定、健康、可持续运行。
民生支出
去年民生支出达3929.6亿
“十二五”期间,全省各级财政系统深入推进财税改革,全力稳定经济增长,大力保障改善民生,加大强农惠农力度,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去年,我省民生支出达3929.6亿元,比2010年增长1.3倍,年均增长17.7%,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速1.7个百分点;民生支出占比达到69.1%,比2010年提高4.8个百分点。
今年,全省和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与GDP基本同步,力争更快一些,地方收入增量中的税收占比要稳步提高。
惠民补贴
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提高到420元
今年,我省将稳步提高惠民补贴标准。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42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45元,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月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320元、390元,继续提高农村五保户、优抚对象、高职和高中生均拨款补助水平。
同时,继续完善制度、健全体系。统筹设计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继续推进城乡薄弱学校改造,支持解决城市义务教育“大班额”问题。
启动沿西部边境贫困县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实现农村基层教育卫生人才津贴政策对贫困县的全覆盖。建立完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两项制度”。
我省还将着力补齐经济发展“四大短板”(县域经济、非公经济、开放经济及金融服务业)。在扶贫这块社会发展短板方面,今年将大幅增加扶贫投入,探索以省为主创新建立医疗保障、低保兜底“两项机制”,以县为主搭建产业发展、就业培训、易地搬迁、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扶贫“五大平台”。
财税改革
积极推进个税改革
我省今年将从落实中央税制改革、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和财政体制改革等方面入手,突出加快财税体制改革步伐。将结合中央即将出台的与地方收入划分办法,合理划分省市县收入,调动各级积极性。
【严格落实中央税制改革部署】 按照中央部署,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实行不动产进项税抵扣。积极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完善消费税制度,调整部分品目征税范围、征收环节和税率。全面实施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清理相关收费基金。
【扎实推进预算管理改革】 加大预算统筹力度,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省级提高到19%;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排污费、广告收入等全部纳入预算统筹安排,取消所有专项收入专款专用规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土地、房屋、矿产等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全面实行收支脱钩。实质性整合专项资金,省级专项整合到82项,并健全专项资金绩效评估和退出机制。
【推进财政体制改革】 中央今年将推进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并在部分条件成熟领域率先启动,省里将在部分领域先行先试。扩大市县对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自主权;进一步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提高专项转移支付因素法分配比重,原则上对乡镇以下的一般公共服务项目不直接“戴帽”下达。
【抓好其他方面改革】 全面启动实施财税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推进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改革,加快农业“三项补贴”制度改革步伐,推进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并扩大试点范围。
转自湖南民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