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完善配套措施强力推进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

16.11.2015  19:22

 

  11月12日,邵阳市人民政府召开了第30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全市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完善配套措施,强力推进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

  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除认真执行好省里制定的配套政策措施外,结合邵阳实际,完善配套措施。一是费用减免。凡因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带来乡镇、村名变更,需要更换身份证、产权证等相关证件的,县市区相关部门一律免费办理,所需工本费用由当地财政负责。二是项目续定。凡国家、省、市发改、农业、林业、水利、扶贫开发等部门对撤并乡镇、村已下达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更改,如确需变更必须逐级上报相关部门批准调整。三是优惠政策延续。贫困村与非贫困村合并,新农村示范村与非新农村示范村合并,在原确定的期限内,继续享受原贫困村、新农村示范村的相关优惠政策。四是保障村改社区的服务用房和运转经费。将村组织活动场所和便民服务场所,按照社区服务用房要求,做好功能布局,建设社区服务中心(站)和“一站式”社区服务大厅。原村组织没有活动场所的,当地政府要明确近期解决好社区用房的办法,确保不增加新的无房社区。实施村改居后,社区运转经费与现有社区居委会同等对待。五是优待计算合并村原村支书、村主任的任期。建制村合并后,合并村原村支书、村主任连续任期达8年以上,但不足10年者,在2017年村级换届选举时,不参加选举或未当选者,按连续任期10年计算。合并村原村支书、村主任累计任期已达12年以上,但不足15年者,在2017年村级换届选举时,不参加选举或未当选者,按累计任期15年计算。上述人员家庭人均纯收入、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村民平均水平的,按有关文件规定标准给予生活困难补助;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离任村干部,应列为低保对象。同时,强化保障,由市财政拨付专项工作经费50万元;11月13日召开全市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推进会。会议要求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既要坚持原则和政策,又要灵活处理问题和矛盾。要深入调查研究,结合改革工作进度,及时研究制定有关配套措施,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方便群众办事,确保全市乡镇区划调整工作在今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并村工作在2016年10月底之前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