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现代农业关键在培育主体

23.03.2015  11:30

   当前,全国大部分地区全面进入春播春管的大忙时节。有关部门日前发布,有20个现代农业示范区已率先进入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阶段,这是伴随春天而来的令人振奋的好消息。

  这些示范区经过不懈努力,基本达到了农业现代化的指标,现代农业的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已初露端倪,其中最为关键的是培育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传统农户不同,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主体从事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代表了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以家庭农场为例,平均经营规模达200亩,成为东亚经济体中农业规模经营的范例,他们用较高的农业生产率回答了“谁来发展现代农业”的问题。

  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中国农业要再上新台阶,并在全国范围内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就要培育出更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要在土地制度、金融体制改革等方面为新型经营主体创造条件、保驾护航。

  在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下,在国内资源环境成本的三重约束下,在国内外农产品价格倒挂日趋严重的背景下,必须提高我国新型农业主体的竞争力,必须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制度改革,以确权和流转为核心,提高农地配置效率,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去年,中央密集出台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经过确权的3亿多亩土地正加速流向新型农业主体,全国耕地流转比例已超28%。

  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资金需求旺盛,但农村金融供给总体不足。在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中,财政和金融具有协同效应,要通过创新探索试点,实现财政支农与金融支农的“双轮驱动”,让新型主体不再为钱发愁。财政方面,对农民进行补贴是国际通行的做法。今后我国新增的农业补贴,应进一步向新型经营主体倾斜。金融方面,国办去年下发了《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通过丰富资金供应主体、创新资金供应方式等来解决农村金融“缺血”问题。这将撬动更多资本进入农业,为新型主体提供资金动力。

  发展现代农业是我国现实与历史的重大任务。我们不能只看到务农人群老龄化、低学历化,也要看到正在兴起的新型主体正逐渐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中坚力量。总体看,通过构建新型经营体系,农业面临的资源、环境、成本等制约正被破解,我国农业竞争力将稳步提高。相信在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指引下,我们一定能够走出一条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