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积极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
9月6日,岳阳市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部署会议召开,部署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岳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王瑰曙出席会议并作工作部署。
根据部署安排,岳阳市市本级、华容县、临湘市被列为湖南省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范围,遵循“机构总量有所减少,财政供养人员总量只减不增”原则,大胆简政放权、推进政事分开,该回归行政机关的职能按要求全面回归。 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是全面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内容。按照中央、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此次改革岳阳市力争完成三个目标。推进政事分开。在全面清理事业单位职能的基础上,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回归行政机关并强化事业单位公益职能;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结合本次改革,整合同类事业机构,精简事业编制,逐步压缩事业机构、编制规模;做好人员安置过渡工作。根据通知精神,会同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妥善做好领导干部消化及改革试点中的人员安置过渡工作。
此次改革试点的实施范围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承担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等职能,完全、主要或部分承担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等行政职权的事业单位。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农业等重点行业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改革,在此次改革试点中要积极推进。
通过职能清理,此次岳阳市市直纳入改革试点实施范围的事业单位共有91家,其中行政执法机构31家(这类机构除交通运输、农业、水务系统外均纳入下一轮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在改革试点期间暂不涉及职能整合和机构编制调整),其他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60家。
按照财政供养人员总量只减不增要求,市直60个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通过置换需核增行政编制111名,置换行政编制总数占市级行政编制总数的1.99%,未超过市级行政编制总数2%的限额。同时按3:2的比例置换,省编办共核减我市市直财政补助事业编制166名。
此外,结合本次改革试点,岳阳市对市直事业单位的编制进行统一精简。整体并入行政机关的事业单位的编制全部精简收回;行政职能剥离后仍保留的事业单位以及合并重组的公益事业单位的编制,均按10%精简收回;未涉改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编制,均按5%精简收回。
对改革中出现的人员超编和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将制定逐步过渡消化的具体措施,在2020年底前消化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