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组织第三季度专题学习
为进一步提高公职人员拒腐防变能力,聚焦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公职队伍。9月17日,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传达学习了中纪委监委领导有关讲话精神。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对条例的第二次修订,此次新修订的《条例》共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修订后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其特点可以用“一二三四五六七八”来概括:“一个思想”,即增写“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两个坚决维护”,即增写“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三个重点”,即将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作为重点审查内容写入《条例》;“四个意识”“四种形态”,即增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容;五处纪法衔接,即对党纪与国法的衔接在第27至30条、第33条中作出详细规定,如增加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等;六个从严,即对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党,破坏民族团结,搞有组织的拉票贿选或者用公款拉票贿选,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民生保障显失公平,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中央方针政策、破坏基层组织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失职等六种违纪行为从重或加重处分;“七个有之”,即在《条例》中完善总书记反复强调警惕的“七个有之”问题的处分规定;八种典型违纪行为,即对干扰巡视巡察工作,党员信仰宗教,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住房、车辆等,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宗族、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表现,不重视家风、对家属失管失教等八种新型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
邓辉平指出,《中国共产党纪处分条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作出的再动员再部署,为做好正风肃纪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和制度利器。全站党员同志要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认真学习、抓好贯彻,确保《条例》精神落到实处。
会上还传达了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主任杨晓渡作的《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铁军》和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副主任杨晓超作的《稳中求进改革创新 努力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讲话精神。
邓辉平强调,杨晓渡同志的讲话是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指南,既分析了当前纪检监察监督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又提出了推动纪检监察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公职队伍指明了方向;杨晓超同志的讲话对进一步做好纪检监察监督工作和加强审查调查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全体党员同志要以本次学习为契机,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真正做到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始终保持党员干部忠诚廉洁担当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