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摩时盗窃女服务员手机开溜 被拦停后持刀威胁变抢劫
19.12.2014 18:53
本文来源: 湖南红网
徐某,男,27岁,湖南洪江人,无业。2014年12月5日下午15点,徐某在怀化市鹤城区榆市路某休闲按摩店二楼接受按摩服务。期间,服务员李明(女,化名)起身上厕所,徐某见其手机放在床头,临时起意,顺手将其塞入上衣口袋,并迅速穿好衣裤,准备离去。正当徐某下楼时,刚从厕所出来的李明发现屋内无人,自己的手机也消失了,赶忙追到楼梯口,一把将徐某拦住。
徐某拒不承认自己偷窃李明手机,两人随即发生了争执,拉扯之间手机从口袋滑出,徐某见状凶相毕露,从包里掏出随身携带的菜刀,威胁李明及另一名服务员让开,否则“要出人命”。趁李明等人恐慌愣神之际,徐某推开两人,迅速逃离现场。
12月13日,李明在中心市场附近再次碰见徐某,遂一边偷偷跟随一边悄悄报警。数分钟后,徐某被闻讯赶来的民警当街抓获。经鉴定,被抢手机价值3350元。
鹤城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徐某实施偷手机的行为属于盗窃,但后来其为抗拒抓捕,当场掏出菜刀对被害人进行暴力威胁,迫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害怕被伤害而放弃抓捕,这时其行为便由盗窃转化成了抢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的相关规定进行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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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2014 1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