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程款引纠纷 法官调解化干戈

22.10.2014  19:04
  湖南法院网讯 近日,宜章县人民法院梅田法庭出现了和谐的一幕,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被告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当场向原告蔡某兑现拖欠的工程款,双方握手言和。至此,磕绊大半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原来,蔡某于2013年11月开始为某公司承建厂房,竣工后某公司仅支付了10万元工程款,余款4万元至今未付。蔡某多次讨要欠款无果,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某公司支付所欠余款。某公司称其扣款4万元属实,但并非恶意拖欠,而是由于蔡某承建的厂房不完全符合某公司在合同中的要求。因此,在蔡某未完成重修义务前,该公司暂不支付该款项。

  法官向蔡某释明应当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引导双方进行调解。双方态度平和,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了有效沟通。最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到场后,表示愿意支付蔡某工程款,但蔡某必须保证在11月30日前将不符合要求的地方重建。双方互相谅解,握手言和。

  “调解中,相互理解、积极配合值得肯定。工作中难免发生争议,比起向法院提起诉讼,换位思考、及时沟通更直接高效。保持理性平和,矛盾纠纷就会少一些。”调解后,承办法官的寄语让双方当事人豁然开朗。 来源:宜章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晓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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