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的通知

15.09.2016  03:35

湘农机办发〔2016〕79号
关于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的通知
各市州农机局:
  为扎实推进全省农机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省农机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机办发[2016]27号)安排,省局定于9月18日至9月底对全省农机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同时督导全省农机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工作开展情况
  1.部署安排情况。各市州、县市区农机局是否按照要求,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制定《“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 
作实施方案》和《农机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
  2.“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清理自查情况。各市州、县市区农机局是否全面清理自查;各市州农机局是否对所属县市区农机局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了督查;是否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案件进行调查处理或案件移交;是否对自查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抓好整改并制定相关制度。
  (二)发现、查处问题线索
  1.是否存在侵占私分、贪污挪用、乱发滥补、挥霍浪费集体资金;在集体资产、资源出让出租过程中优亲厚友、以权谋私、损公肥私和在交易处置集体资产资源过程中暗箱操作、私吞私占等“三资”管理问题。
  2.是否存在农机购置过程中虚报套取、截留挪用、冒领抵扣、侵占私分补贴资金和收受贿赂等问题。
  3.是否存在项目资金申报、分配、使用过程中,盘剥克扣、截留挪用、贪污私分、虚报冒领、收受贿赂等问题。
  4.是否存在向农民群众乱摊派、乱罚款;违规收缴、处置群众款物或处罚农民群众,克扣农民群众财物、拖欠农民群众钱款;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侵害农民利益问题。
  5.是否存在各类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临时指挥部违规兼职取酬和乱发滥补等问题。
  (三)重点督查任务
  1.重点督查在清理自查阶段未发现和未查处问题的市州、县市区农机部门。
  2.重点抽查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和现代农机合作社建设、农机服务能力建设等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其他突出问题。
  3.对2015年度果蔬烘干机问题处置整改情况进行逐县督查。
  二、督查方式
  督查主要采取查阅资料、查看账目、随机走访、召开座谈会和听取汇报等方式。每个市州抽查1-3个县(市、区)。
  三、督查要求
  1.督查人员要严肃认真履行督查职责,轻车简从,遵规守纪。
  2.每个督查组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督查情况汇总和材料综合。
  3.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在意见交换会上反馈,经省局领导审定后,由省局自办或交办。
  4.各市州、县市区农机局要提供相关情况汇报材料。

  附件: 督查组成员及督查地区


                         
                                                     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