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报:2014年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优秀省份系列报道之湖南篇 城乡低保:“精准救助”筑牢民生底线
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始终将其作为改善基本民生的重要工作来抓,尤其在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过程中,从法治层面重构基本民生托底体系,推动了社会救助由碎片化、粗放式向系统化、精准式转变。刚刚过去的2014 年,湖南各级民政部门按照“基本保障要托底”和“精准救助”的理念,有效筑牢了民生底线。
健全精准救助机制
2014 年,湖南省政府调整完善了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健全议事协调机制。确定民政、财政、教育、人社、住建、卫生计生等17 个部门为成员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订计划、完善政策、推进工作。全省加强了低保与就业、医疗、教育、慈善、扶贫开发、养老保险、残疾人保障等制度的衔接,各项救助制度和优惠政策达到25 项。
湖南省民政厅等11 个部门联合制定了《湖南省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就核对范围、核对内容、核对方式、核对程序、内部管控、结果应用等作出明确规定,为科学、精准认定低保对象奠定了基础。
按照湖南省民政厅“有机构、有人员、有平台、有《办法》”的要求,全省有105 个县市区建立了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机制,占县市区总数的86%;省级财政还安排了500 万元奖励先进和补助财政困难地区。
为了推动城乡低保制度有效运行,湖南近年来建立健全了绩效评价机制。从2004 年-2014 年,湖南省委、省政府连续将城乡低保纳入“ 为民办实事”考核项目,对地方各级政府进行绩效考核,并实行“ 一票否决”,确保基本民生保障任务落到实处。从2009 年-2013 年,省民政厅以示范创建为抓手,深入开展“两个示范”(省级社会救助工作示范单位、省级示范敬老院)创建活动,推进基层社会救助制度建设、能力建设、平台建设和规范化建设。2014 年,省民政厅还进一步完善低保工作绩效评价办法,引入第三方机构,对32 个县市区的低保工作实施绩效评价,促进各项政策在基层全面落实。
与此同时,2014 年,省民政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长效机制的通知》,明确了低保经办人员及低保申请人的责任义务,建立低保投诉举报核查制度,促进低保工作高效透明。
不断创新配套政策
科学制定指导标准,准确设定低保“ 准入门槛”,是实现“ 精准救助”的基础和前提。在杜家毫省长的部署下,省民政厅对28 个县市区城乡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消费支出进行了测算。同时,联合人社、物价、统计等部门,对测算结果与最低工资标准、居民收入指数、物价上涨指数进行了关联性分析。
同时,向省政府提出了建议方案:全省城市低保指导标准以上年度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33%左右为参考,农村低保指导标准为城市低保指导标准的50%;指导标准每年发布一次,各地执行时不得低于指导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适当上调。
全省低保标准的制定实现了法定化和规范化。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认真细致地调查摸底、审核审批,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保障范围,确保省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到2014 年底,全省基本实现应保尽保的工作目标,保障农村低保对象325 万人,保障率为5.86%,接近全国平均水平,趋于稳定区间。
在此基础上,实现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2014 年,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细则》,确保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及其他低收入群体的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2014 年4 月,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向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资金4.8 亿元。
切实推进规范管理
为了规范低保审核审批程序,湖南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强化了低保申请受理、调查审核的主体责任;完善“ 三书”(低保申请书、家庭收入和财产承诺书、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委托书)、“ 三表”(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表、审批责任表、特殊人员备案表)、“ 两记录”(民主评议记录、公示记录),并存入低保档案。2014 年,基层对新申请的低保对象入户调查率达到100%,县市区民政局入户抽查率达到30%以上。
省民政厅等6 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立社会救助“ 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全省2000 多个乡镇和街道建立了“ 一门受理”平台,更加便于困难群众申请低保;省级投入4363 万元,首批支持736 个乡镇(街道)建设服务平台。
为了促进低保工作的规范管理。湖南在全省开展了针对村干部及其家属违规享受农村低保的专项整治行动,明确要求现任村干部一律不得享受低保,如因确实困难可实施临时救助,并建立了离任村干部申请低保有别于一般群众“ 白表”审批的“ 红表”审批制度。每年都开展以清退“人情保”“错保”为主要内容的城乡低保“ 阳光行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民政部门具体负责,财政、审计等部门共同参与,清理核查取得明显成效。2014 年的“ 阳光行动”清退“ 人情保”“ 错保”对象1 万人,提升了社会救助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2014 年,省民政厅还开展了社会救助“ 四进四看”大走访活动,由厅班子成员带队,22 个处室局和直属单位分别深入县市区看低保审批情况、进乡镇(街道)看民主评议情况、进村(社区)看低保公示情况、进群众家门看生活状况,督察低保政策的执行。
此外,湖南每年还开展“ 社会救助宣传月”活动,通过多种形式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2014 年在常规的宣传月活动之外,省民政厅还在“ 湖南红网”开办了为期三个月的“ 阳光救助”宣传专栏,集中宣传和解答政策,报道各地工作动态,推动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全面强化工作保障
为了确保城乡低保工作真正落地,湖南在省、市、县、乡(街道)、村(社区)五级都建立了社会救助工作机构,构建了完善的社会救助工作网络,基本落实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中“ 乡镇按照每万人配备1 名民政干部,统筹安排民政工作人员”的要求。
还切实加大财政投入,省、市、县三级均已将低保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按每年不低于10%-20%递增;各级政府积极财政支出调整结构,加大对低保资金的投入。同时推进信息化建设,目前全省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对象已基本纳入全国低保信息管理系统,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系统管理的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对象共计509 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