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专项整治有关工作情况和资料的通知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厅直各单位专项整治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水利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任务,根据省厅专项整治协调领导小组领导的要求,现就报送专项整治有关工作情况和资料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附文件原件)、成立工作机构(附专治办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进行宣传部署的情况,以及下步工作措施。
2、财政性项目资金拨付情况,对近三年来本部门负责分配、拨付的财政性项目资金情况进行统计,并填报相关表格(附后)。
3、查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情况,填写《核查处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月报表》和《查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案件统计表》(附后)。
4、专项整治日常工作信息,包括需每月报送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不定期报送的专项整治工作动态信息、经验做法、情况通报等。
二、有关要求
1、所报工作情况和资料应经过本部门专项整治协调领导小组负责人或办公室负责人审阅。
2、各市(州)水利部门的专项整治办要加强与所属县(市、区)水利部门的联系,指导所属县(市、区)水利部门专项整治办加强与所在地的县(乡、镇)纪委的沟通协调;凡发现有涉及挪用、侵占、套取水利项目相关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在5个工作日内上报至省厅专项整治办。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不按要求及时上报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省厅将根据全省水利建设工作考核办法,予以扣分。
4、从7月份起,每月28日前需报送上个月的本地区(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以及《核查处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月报表》和《查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案件统计表》。
联系人:刘谋华
联系电话:0731—85483813
传 真:0731--85483842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财政性项目资金拨付情况统计表
核查处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情况月报表
查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案件统计表
湖南省水利厅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