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湖南五项制度规范减刑假释审判工作

20.08.2015  19:30

    本报长沙8月19日电  (记者    禹爱民)今天,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减刑、假释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全省减刑、假释工作情况及一批典型案例。

        据悉,自去年6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湖南全省法院共办理减刑案件28478件,假释案件1308件。减刑案件中,裁定予以减刑27332件,裁定不予减刑1041件(不予减刑率达3.7%),同意刑罚执行机关撤回减刑建议105件。假释案件中,裁定予以假释1204件,裁定不予假释91件(不予假释率达7.0%),同意刑罚执行机关撤回假释建议13件。

 

        为规范减刑、假释审判工作,湖南法院坚决执行五项制度,真正做到严抓、严管、严控减刑、假释。一是裁前公示,对受理的29786件减刑、假释案件,全部在立案后五日内将执行机关报请减刑、假释建议书等材料通过本院官网或官方微博向社会公示;二是庭审公开,对“三类罪犯”、因重大立功表现报请减刑罪犯、检察机关提出异议、公示期间收到不同意见或者报请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减刑幅度不符合司法解释一般规定的减刑、假释案件一律公开开庭审理;三是裁判文书公开,除同意刑罚执行机关撤回减刑、假释建议的118件案件外,其余29668案的裁定书全部在网上公开;四是报备审查,对原任处以上职务犯罪的76起案件全部备案审查,减刑56件,假释12件;五是接受监督,全省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9592件,开庭率达32.3%,其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1456人次。

        人民法院报8月20日一版要闻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禹爱民
常德审计: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瘦身健体”规范运行
     下发15张审计调查表,全面摸清国有企业家底;报送的23篇审计要情和专报全部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促进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台制度18项,促进企业完善政策制度33项;揭示大量违纪违法问题,挽回经济损失2.审计厅
宁远县:三向发力抓整改 联农带农促增收
     永州市宁远县以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