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报:新邵县发挥“四个作用” 开启民政转型之路
(《中国社会报》2016年7月8日4版 )
雷安祥
“民政是为民之政、是和谐之基。”对于地处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区域的湖南省新邵县来说,县域民政民生工作的策略与实践,就是认准民政在现代治理体系中承担的责任,做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参与者、建设者。具体来说,新邵县近年来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保障民生中的“调节器”、发展经济中的“助推器”、解决矛盾中的“减压器”、促进和谐中的“稳定器”作用,通过激活民政重点领域的改革,构筑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大民政,实现了民政转型发展的新布局。
发挥保障民生的“调节器”作用,打造务实民政。民生保障是民政工作的根本点、出发点和落脚点。近年来,新邵县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在社区(村)通过配置民生服务员,强化政策执行力,有效解决了民政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针对城乡低保执行过程中反映出的“不公”问题,扎实开展城乡低保“阳光行动”,多部门联合出台责任追究办法,维护了民生保障公平正义。针对临时救助的不公和不准等问题,通过不断完善城乡临时救济和医疗救助制度,将审批权力下放到乡镇,将临时救助资金下拨到乡镇,乡镇为救助主体,县民政局负责审批,避免对象不准、多头救济、重复救济。针对自然灾害频发的实际情况,健全和完善自然灾害救助机制,健全救灾储备、应急救助、灾后救助和恢复重建救灾体系和制度,建立灾害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实现日常减灾和应急救灾的有效结合。通过关注民生、贴近民生、服务民生,充分发挥民政民生保障的“调节器”作用,为民政工作创新转型夯实了基础。
发挥发展经济的“助推器”作用,打造活力民政。民政事业和经济发展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民政工作在社会事业和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新邵县近年来通过加快民政管理体制、投入机制、运行模式和政策制度改革创新,构筑大民政、现代民政工作框架,形成了更具活力的民政事业发展格局,实现了经济发展与民生保障“共赢”。同时,通过调研和借鉴经验,县康复中心采取公立民营的方式引进社会资金和技术,由社会力量实施微观运营管理,政府实施宏观管理;通过引进社会资金参与养老服务,实行社会化养老向纵深化发展,更好地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服务。
发挥解决矛盾的“减压器”作用,打造阳光民政。民政工作具有极强的窗口性和敏感性,每一项工作的落实与否,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具体工作中,新邵县扎实开展“走村入户、倾听民声”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开通了便民绿色通道。在县民政局设立专门信访接待窗口,由局党组成员轮流带班、带牌亮证接访。对于来办事的群众正确指引到相应股室,对来反映问题的群众如实进行登记;能现场答复的及时给予答复,能按政策办理的交办到相应股室进行办理;对于应该由乡镇民政办办理的进行转批交办,乡镇民政办限时办结。
发挥促进和谐的“稳定器”作用,打造民本民政。当前,由于一些惠民政策和救助政策不够完善,在执行过程中,稍有不慎和疏忽,就会引起不满、引发矛盾。在具体工作中,新邵民政找准切入点,把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摆在首位,政策上倾斜、投入上加大、措施上完善,打好政策牌、感情牌、耐心牌,有效发挥出了促进和谐的 “稳定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