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积金年度报告出炉 去年住房消费提取公积金超七成
本报4月25日讯 今日,记者从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获悉,《湖南省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已于近日发布。去年,湖南省住房公积金新开户单位6651 家,实缴单位60581 家,净增单位178 家。缴存额达530.46 亿元,同比增长15.72 %。提取住房公积金314.49亿元,同比增长18.39%。
住房消费提取占比超七成
随着“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主基调的落定,以及买房意愿的不断提升,公积金的作用尤其重要。
报告显示,2017年,在住房公积金提取方面,我省107.99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314.49亿元,同比增长18.39%;占当年缴存额的59.29%,比上年增加1.34 个百分点。
在具体业务方面,去年,住房消费提取占74.12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9.2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 44.10%,租赁住房占 0.66%,其他占 0.1 %)。
建筑面积以90-144为主
住房公积金,是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专项资金。目前,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为3.25%,一笔额度100万元、期限20年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比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节省利息支出20万元以上。
由此可见,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优势明显。在个人住房贷款方面,2017年我省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1.59 万笔377.1亿元,同比增长 0.17%、6.52%。个人住房贷款共支持职工购建房1414.11万平方米。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 632518.02万元。
在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4.03%,90-144(含)平方米占 73.48%,144平方米以上占 12.49%。购买新房占 84.23 %,购买存量商品房占 13.82%。
同时,记者注意到,贷款的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 35.65%,30岁-40岁(含)占 37.13%,40岁-50岁(含)占 22.16 %,50岁以上占 5.06 %。
■记者 卜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