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检察正能量
2014年12月4日,长沙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国家宪法日”检察官宣誓活动。资料图片
“不断深化打击犯罪、源头治腐以及诉讼监督工作,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发展……”刚刚过去的2014年,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集体一等功、全国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昨日,在长沙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长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石华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打击 批捕犯罪嫌疑人722人
起诉1050人
报告点击:全年共受理各类审查批捕案件723件1084人,批准逮捕722人,不批捕34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01件1298人,提起公诉1050人,不起诉74人。
解读: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全年保持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批捕犯罪嫌疑人59人,起诉81人;严厉打击抢劫、盗窃、诈骗、职务侵占等侵犯财产犯罪,批捕犯罪嫌疑人337人,起诉393人;严厉打击“黄赌毒”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批捕犯罪嫌疑人182人,起诉219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犯罪嫌疑人57人,起诉83人。
亮剑 保持反腐高压,查职务犯罪36人
报告点击:全年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1件36人,均为大案,其中涉嫌犯罪的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12人;贪污贿赂案件19件20人,渎职侵权案件12件16人;已办结提起公诉33件36人(含积存),均获有罪判决。与上年相比,立案件数、人数分别上升82.3%、71.4%,办案规模位居全省基层检察院前列。
解读:有贪必反,有腐必惩。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既“除虫”又“护花”。全年向职务犯罪高发、多发、易发单位和领域提出检察建议9份,督促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完成了对全县土地整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情况的预防调查报告。探索建立“检企联防”机制,与广汽菲亚特、北汽福田等企业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联合工作机制,促进了企业健康发展。
保障 打、防、保、助“四位一体”模式服务发展
报告点击:全年批捕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犯罪嫌疑人65人,起诉83人;批捕组织传销犯罪嫌疑人21人,起诉32人;批捕生产销售假劣食品、药品等侵害民生犯罪嫌疑人33人,起诉38人;批捕侵占企业财产、破坏企业生产、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34人,起诉47人;批捕破坏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犯罪嫌疑人11人,起诉16人。
解读:长沙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结合实情,主动服务项目建设、综合整治、安全稳定以及“两型”创建等大局工作,探索建立打、防、保、助“四位一体”模式,延伸检察服务触角,在执法办案中,做到不因执法办案而影响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因执法办案不当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其做法和取得的成效被省检察院推介。
创新 对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咨询与“话疗”
报告点击: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以思维创新促理念创新、以理念创新促方法创新、以方法创新促工作创新,推动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
解读: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帮助和挽救,2014年依法不批捕28人、不起诉11人,对5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决定;与省警察学院联合,将心理咨询引入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之中,通过“话疗”帮促未成年人改过自新;与县域内优秀企业、高校联合,建立涉案青少年帮教基地,引导其重新融入社会,现已帮助2名失足青少年顺利就业。
着力打造“阳光检察”,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看得见的正义。拓宽检务公开途径,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完善检察门户网,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微博、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终结性法律文书信息540余条,提升了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规划 主动适应新变化,坚持法治为引领
报告点击: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检察工作要主动适应形势新变化,坚持法治引领,强化司法规范,提升监督能力,努力为实现“三个率先”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解读:面对长沙县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长沙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谋划部署,运用法治思维和手段,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积极参与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诈骗、传销等重点问题治理,结合执法办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对投资安全、生态环境等领域的司法保护。
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特别是“小官大贪”的查办力度,重视惠民政策、补贴资金发放问题,严肃查办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农合及城镇居民医保、基本养老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深挖行政执法不公、司法不公、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结合办案,创新举措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加大诉讼监督力度,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违法立案、重罪轻判、以罚代刑、违法减刑、假释等问题,维护司法公正;积极探索公益诉讼、督促起诉,更好地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自觉把司法为民的职业良知与秉公司法的法治精神统一起来,守住公正司法底线,加强专业化建设,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检察队伍。
[编辑:彭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