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台曝光小偷照 市民赞同律师认为侵权

10.02.2015  12:11

  长沙晚报讯(记者 朱炎皇)前段时间,一名女子在长沙某妇产医院偷东西,被医院监控拍了下来。院方把该女子行窃的照片放在护士服务台,以震慑小偷。昨日,记者采访中发现,市民、律师对此褒贬不一。

   护士台曝光小偷照

  “小偷偷到医院来了?!”昨日中午,喻小姐陪闺蜜到长沙湘雅路某妇产医院挂号,看见护士服务台竖立着一张文图并茂的告示。5张视频截图显示,2014年12月12日19时40分,一名穿红衣、蓝牛仔裤的女子在医院二楼后门东张西望,然后溜进手术室走廊,手里拿着一些物品离开。

  文字内容是“穿红衣服的姐姐,你的容貌已经深深被我院员工记住。现郑重警告:发现同类型的人员和情况,我们一律报警,年纪轻轻为何不凭借自己的努力赚钱,做出此等偷盗的苟且之事!无耻!”最下方还用大一号的红字写着:“勿伸手,伸手必被捉!!!!

   手术做完丢了鞋子

  “我们也是不得已而为之。”院长马益鑫诉苦道,去年12月12日晚,该院医生给一位女病人做手术。为了防止细菌污染,进手术室前,医生、病人都必须换上手术室的专用鞋,将所穿的鞋子摆在手术室外。谁知道,手术做完,医生和病人的两双鞋子都不见了。保卫处调看监控,发现是一名女子偷走了鞋子。

  医院赔了病人一双新鞋。马益鑫说,丢失的物品价值不大,不够立案标准。但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地方,小偷跑到医院来偷东西太没有道德了。曝光的目的也不是一定要揪出小偷,更多的是想起一个震慑作用,避免丢更多东西。

  市民赞同律师认为侵权

  据介绍,该院每年会发生两三起财物失窃事件。记者在医院随机采访了4位病人,他们都赞同曝光小偷照片,提醒看病的市民多加防范。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律师认为,即使确定对方为小偷,也无权在公共场所张贴其照片,因为“小偷”名誉权、隐私权和肖像权等是受法律保护的。

  谈及曝光可能构成侵权时,市民龚先生有自己的看法,“到医院偷病人财物本就是不要脸的事,法律保护了小偷的脸(肖像权),那市民的利益谁来维护呢?”(线索提供人 郑先生 获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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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如何防盗

  从事医院安保工作多年的陈师傅积累了相当多的防盗经验,他介绍了小偷在医院的作案特点,让读者提高警惕。

  1.下手地点

  门诊处:拿着病历本装作要看病的样子,排在拿药或付钱队伍中间,紧盯别人的钱包或衣兜,趁人多拥挤等机会下手。

  病房内:拿着牛奶、鲜花等礼品,装成探视病人的样子,进入各个病房,当看到病房内的人都在熟睡或者无人注意时,就顺手偷拿手机等物品;若是有人发现就说走错门了。

  2.下手时间

  傍晚时分,多数医护人员下班,病人及家属吃晚饭,一些小偷乘虚而入。清晨也是盗窃高发时间,陪护人员多出去洗漱,而病人还在熟睡,小偷容易下手也最易得手。多家医院发生的盗窃案,一般都集中在这两个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