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入住两年的市民投诉曙光领峰小区房子“一房两卖”

13.01.2016  09:27

  漫画/何朝霞

   星辰在线1月13日讯(长沙晚报记者 陈勇 实习生 雷珍丽) “吱吱……吱吱……”防盗门被电钻强行打穿,一伙陌生男子破门而入,直接将房子的“主人”抵在墙角,颐指气使让其尽快搬出去。这一幕,发生在2015年 12月12日的曙光领峰小区。廖玲(化名)是当天的亲历者。次日,廖玲到长沙市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才知道,“自己的房子”已经被他人网签,组织“抢房”的正是该房子的网签户主彭某。

  记者调查发现,在曙光领峰小区,有20多户业主手持“购房合同”,却并非房子网签户主,身陷“一房两卖”的漩涡,提着心吊着胆生活,再无往日的平静。

  买的房子被人砸门撬锁

  廖玲今年52岁,一说到房子,她痛哭流涕,“自己花钱买下的房,竟还有人上门强占。”为房子的事,近段时间,他们一家忙前忙后,心力交瘁。

  2012年,廖玲卖掉老房子,倾其毕生积蓄在曙光领峰小区买下一套122平方米的新房。2013年6月,装修期间,有人曾在他们大门上张贴了一张条子,意思是要求她停止装修,房子不是她的。廖玲心里纳闷,便去问售楼员,对方回应称只是公司内部小纠纷,马上能解决,让她安心装修放心住。

  2015年12月12日发生的那一幕,让廖玲觉得,事情并不像售楼员说的那么简单。出于人身安全考虑,廖玲报警。当天,左家塘派出所的民警出面调息此事。 经历这次“陌生来访”后,廖玲特意去长沙市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权属问题,才知自己住了两年多的房在他人名下,“一房两卖”一事浮出水面。

  小区20多户有合同却未网签

  在曙光领峰小区里,有此遭遇的并非只有廖玲一家。据记者了解,已经入住该小区的楚某、杨某、胡某等人,都有过房屋内财物被人扔出的遭遇。

  为什么入住都两年多了,房子却被别人网签了?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不少业主根本不了解买房需要网签以及预告登记等环节,以致被开发商蒙骗两年多还浑然不知。

  2013年10月,王女士在该小区购了一套92平方米的商品房,首付40多万元,银行按揭贷款至今未办下来。直到上个月,有人告诉她,房子网签的名字另有其人,她才恍然大悟。王女士回忆,当年买房时售楼人员要她把房子的材料及相关手续交齐,好跟其他业主一起办理。王女士没有多想,相信售楼员,并交予他们去办理相关手续。

  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据一位知情人透露,曙光领峰小区开发商姓庄,由于资金周转不灵,2012年为了筹资,他向几个老板借贷。由于无力偿还债务,遂将曙光领峰小区部分房子抵卖给债权人。随后,这部分房子又被二次卖给廖玲等20多位市民。

  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叶翔锋律师认为,开发商为了抵债私下将已出售的住房转卖给第三方,属一房两卖,从民事角度看是欺骗行为,从刑事角度看涉嫌诈骗罪。碰到此类情况,业主可以咨询律师,备齐相关材料向法院上诉。目前,雨花区相关部门已介入处理。同时,左家塘派出所也已对廖玲等业主被撬门事件进行了立案。

  对于此事,本报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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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告登记防止“一房多卖”

  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叶翔锋律师介绍,在商品房或二手房买卖中,由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付款与办理产权登记之间存在一定的时间差,不良房产商或房东一房多卖;更有甚者,交了钱甚至装修入住后,才知该房产本已抵押给他人,买受人的利益因此受到极大损害。物权法为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规定了预告登记制度。

  叶翔锋认为,这是对买房人利益的保护,而对房地产市场目前出现的纠纷,这种保护也是必须的。当事人只要和开发商签订预售买卖合同,购房者即可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保证将来获得不动产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