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把好“八关”确保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效果

05.12.2014  22:18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是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的转型升级工程,目的是为了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着力解决“谁来种地”、“怎样种好地”的问题。今年上级下达耒阳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2100人的培训任务,其中生产经营型50人,专业技能型100人,社会服务型100人,农业职业技能培训150人,农业专项技术培训1700人。截止到11月下旬,已全部完成培训任务。

为了确保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的培训效果,让农民学以致用,把好“八关”提升培训质量。

一是把好培训机构认定、培训任务分配关。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培训机构自主申报的基础上,对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的培训机构进行初步认定,并报上级审核确认,任务分配按照培训基地的特色和培训能力分配培训任务,并及时制定了《耒阳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训管理办法》。

二是把好教材、培训资料、教案关。明确规定培训基地必须选择体例规范、内容系统、表述通俗、适宜农民的培训教材,确保学员人手一本教材,一份培训资料,要求上课教师有备课教案,ppt课件教学。

三是把好师资队伍质量关。要求教师专业水平高、熟悉农民需求、培训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为基本条件,遵循公开、自愿申请、基地推荐、专家评议、择优选聘的原则,确定了涉及多个领域的35人耒阳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讲师团,确保了师资队伍的教学质量。

四是把好培育对象关。建立了5000多人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信息库,优先选择那些真正想学习、想创业的青年农民进行培育。

五是把好培训全程参与监督关。每个培训班开班,认真核实学员情况,听取学员建议,公布联系电话,对每个培训环节派人进行监督。

六是把好项目检查验收关。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办公室会同市财政局组成验收组,通过查看培训台账、培训班上课照片以及电话抽查参加培训人员等方式逐班次开展检查验收,并填写《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验收报告单》。对验收不合格的班次,出具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到位。

七是把好培训补助资金使用关。专门制定了《耒阳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各培训机构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训支出专帐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不截留,不挪用,确保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农民课堂培训及实训、参观交流、聘请师资、信息化手段利用等相关支出,不得用于新型职业农民职业教育学杂费补助,让学员得到实惠。

八是把好培育工程联系、指导关。市农业局制定了“耒阳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领导联系及农技人员帮扶指导制度”,明确了局领导分片联系,农技人员分户帮扶指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