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总局通告10批次食品不合格

30.06.2016  14:38

      日前,食药监总局组织公布抽检结果,此次共抽查粮食及粮食制品、肉及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乳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等7类食品67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68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

      其中,粮食及粮食制品6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1.6%;肉及肉制品162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占1.2%;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6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1.5%;食糖5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2.0%;水产制品70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占7.1%;乳制品165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03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食药监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内蒙古、辽宁、江苏、浙江、安徽、山东、广东、海南等省(区)食药监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北京、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等省(市)食药监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来源: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