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第四批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评估验收

28.12.2018  08:43

  近日,省水利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和省节水办组成联合评估验收组,对省委办公厅、省国资委、省商务厅、长沙学院等20家第四批省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建设单位达标情况开展了评估验收。

 

  验收评估组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省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湘水函〔2018〕138号)要求,采取听取汇报、查看现场、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照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从组织保障、基础管理、重点目标、非常规水源利用等方面逐项检查评估,并根据检查评估结果对各创建单位进行了问题反馈。验收评估组要求创建单位根据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最终按照验收标准达到省级节水型单位的要求。验收通过后,将被授予“节水型单位”称号,同时还会对节水型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每5年复核一次,达到标准的才能继续保留资格。

 

  省水利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组织指导获得“节水”称号的公共机构进一步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强化节水日常管理,加快推广使用节水技术和设备,积极利用非常规水源,以此带动全省其它公共机构加强节水管理和技术改造,引导全社会提高节水意识,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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