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和蓝色的笔迹交织,密密麻麻地记录着,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珠田乡大垅村最近几年的收支情况。从2008年起,负号开始和“扶贫项目”一道频繁出现在账单里—“修建村村通公路”7个字后面,跟着“-70万元”的字样;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一起出现的,则是30余万元的欠款。此外还有危桥改建、村小翻新等。林林总总算下来,2000人出头的大垅村至今已欠下100余万元债务(据9月9日《中国青年报》)。
扶贫项目,原属国务院扶贫办针对贫困地区县乡村,设立的专项扶贫工程,其初衷是以国家资金为“主”,地方财政为“辅”,结合真正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量身打造有利于贫困地区人民群众发展致富的项目。因而,国务院设立扶贫项目出发点是明确的,非贫困地区不纳入扶贫项目建设范围。但是,一些地方却存在畸形的发展观念,领导干部提倡先上车后补票的发展理念,开空口支票。致使个别地方县乡村顶着扶贫项目的帽子,却拿不出扶贫的资金,使得项目建设完成后负债累累。山西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珠田乡大垅村借扶贫项目,修路铺管道,欠下100万债务就是个例子。
为何扶贫项目到基层就开始“变味儿”?究其根本,还是一些地方政府没有科学发展的正确观念,总拿扶贫项目忽悠群众,个别县还因贫困县申报成功而庆祝。可是前期的规划不契合实际,一旦后期项目建成后,地方财政拿不出钱付给施工单位,规划内的扶贫资金与项目支出,补漏差距较大,所以产生了政府与部门之间“踢皮球”的现象,最后伤害的是基层群众和干部的感情。当然,绝不能拿扶贫项目的名义,脱离实际发展,也不能拿扶贫项目的资金,挟持基层发展,这毋庸置疑。
2008年国务院审议通过的《全国农村公路建设规划》,明确“十一五”期间,中央政府投资1000亿元。1000亿元虽然数目庞大,但对于全国范围内的各类贫困县乡村来说,它只能作为最初发展的启动资金,根本不可能成为长期取之不竭的制钞机。所以,各级各级政府要明确这点,清楚意识到不能在扶贫项目上揩油,这是基本的原则。但是,真正要实现扶贫项目,用在该用的地方,还是要严格申报贫困县乡村程序,决不容许一些地方投机取巧,利用扶贫资金渲染政绩,也决不容许地方上弄巧成拙,把扶贫项目变成基层发展的绊脚石。对待申报贫困县乡村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必须严肃查处,警醒一片,以防下次还有个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