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周报◆法院周刊》:执行局长倾心调解 当事人终握手言和
http://www.efaw.cn 2015-04-23 09:09 来源:未知
马建平
一大早,常德津市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周炜刚到办公室,就看到办公桌上有一封信,“周局长,你好!我是张宏柱,是渡口镇的普通农民……我现在腿好了也能干农活了,老王还了我一万元钱了,等案子完结了我一定给您送一面锦旗,当面表达感谢……”看着那一行行歪歪斜斜的笔迹,周炜不禁将思绪拉到了去年……
2014年11月的一天下午,津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来了一位50多岁的中年妇女。“我要打官司”,女子一进门就喊道。导诉员小杜,连忙给她端上茶水,询问她的诉求。
“我叫刘桂枝,我老伴叫张宏柱,前段时间,老伴为邻居王某盖房子,从屋上摔下来住院了。”刘大妈呜咽起来,“现在医院催我交钱,家里早没钱了。”邻居老王一直没有给付医药费。按照程序,小杜带领刘大妈立了案。该案在当年11月底开庭审理,津市人民法院判决王某赔偿张宏柱医药费等2.4万余元。
“我要申请强制执行”,2014年12月中旬,刘大妈再次出现在法院大厅。第二天,该案材料放在了执行局局长周炜的桌子上,“现在就去找被执行人去。”在周炜带领下,执行局一行3人冒着风雪来到渡口镇王某家。
“法官们呐,不是我不赔钱,修房子是我儿子结婚用的,钱都是找亲戚借的,老张出事后,房子就停工了,我是真的没有钱啊。”王某对法官诉苦。周炜看到王某家中破败的情景,再通过查控系统了解了他的财产情况,王某确实也很困难。
“老王,老张现在还躺在家里,你们是老邻居,就算你没钱,你也应该过去看看他。走,你跟我一起去老张家。”
“老张,我是不好意思来见你啊,你帮我修房子摔伤了,我又没钱支付你的医药费,我对不起你啊!”王某走到张某病床前,眼中泛起了泪花。“你要是早点说这番话,我们也不至于闹到今天这地步。”老张说。
在周炜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老王向老张支付现金4000元,余下的款项于明年分期支付。
当年年底,周炜还在审委会上成功帮老张争取了3000元司法救助金。
(作者系津市市人民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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