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紧制度的笼子
扎紧制度的笼子
——我省如何推进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
在今年1月24日召开的十届省纪委第7次全会暨全省反腐败工作会议上,一份肃贪惩腐的“成绩单”呈现在与会者面前:2014年,全省共处分党员干部10557人,同比增长30.9%,其中地厅级干部28人,县处级干部441人。人们在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一年的工作“点赞”的同时,不免也为当前仍然严峻的反腐败形势感到担忧。
党廉则政清,政清则国兴。反腐倡廉事关党的生死存亡和人心向背,是一场输不起的战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省以全面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为契机,力向“主战场”聚,劲往“反腐败”使,大力加强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进一步扎紧权力的制度“笼子”。
定位准则责任清,责任清则心里明。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是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任务,是改革的“牛鼻子”。“两个责任”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我省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明晰责任内容和要求。省里通过出台有关文件,厘清了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并作为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重点;厘清了纪委(纪检机构)和纪委书记履行监督责任的重点。把实行“签字背书”和责任报告制度、强化检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等作为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的重要保障措施。
二是严格党委主体责任。建构正风肃纪“无缝网络”,要求各级党委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变“要我做”为“我要做”,发挥主体功能。年初,省委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出部署安排,层层签订责任状,通过开展集中述廉评议以及廉政谈话、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工作评估等制度,将责任层层叫响、级级压实,防止出现“中空层”、“夹生饭”,推动各级党委(党组)责任上肩、任务落实。
三是严格纪委监督责任。在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背景下,纪委专注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三大“主业”,不再参与与纪检本身无关的“副业”,进一步明确纪检机构在组织协调、监督问责、警示教育、自身建设、纪委书记负监督总责等八个方面的责任,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保证。
落实“两个为主”,把反腐倡廉的“青锋剑”磨得更利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纪检部门作为反腐的“急先锋”,其自身体制机制能否理顺,直接关乎反腐的成色。为此,在中央出台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方案中,诸多内容直指纪委存在的问题与缺陷。我省在加强纪检系统队伍和工作机制建设方面,除了切实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调整内设机构等举措外,重点是推进“两个为主”的改革任务落实。
一是贯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由于干部任用管理等因素导致双重领导体制“变味”,人们将纪委难办案、办案难的尴尬境地描述为:“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中央要求,“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我省的改革思路是,在动议提名、选拔程序和干部管理等方面全面体现“为主”的要求,以强化纪委权威、切实担当主责,这一思路具有不容低估的现实影响和深远意义。
二是贯彻“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部署。查办案件工作是纪委的分内之责、立身之本,其体制机制改革也堪称此次改革的“核心之核、重中之重”。我省将进一步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发现、查处机制,拓展案件线索渠道,优化线索排查机制,加强问题线索管理,按照五类标准分类处置。从改革导向上看,这将促使上级纪委的管控面加宽,既可以视为对下级纪委难作为的监督机制,也是对下级党委不作为的有效制约机制。
党风廉政建设既要治标,又要治本;既要查处腐败问题,又要注重铲除“腐败土壤”。为此,我省着眼于中央提出的“两个全覆盖”,有序推进对权力的监督制约。
首先,将于年内实现省纪委对省一级党政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根据工作需要和业务关联性,采取单独派驻和归口派驻两种形式设置派驻机构,实行统一名称,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理顺工作关系,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编制、职数、人员由派出机关统一负责。同时,加强对派驻机构的业务管理,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强化责任担当,提高履职能力,切实改变“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状况。
其次,推进巡视工作全覆盖。为把巡视这把利剑磨得更加锋利,今年,我省将加大巡视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信访等联动协调力度,备足“弹药”,胸中有数,使巡视指向更加明确,提高发现问题的精确度。扩大巡视覆盖面,加快巡视频率和节奏,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积极推进专项巡视,针对一个人、一件事、一个单位、一个工程项目、一笔专项经费等开展短平快、专兼广、灵准狠的巡视。对已经巡视过的地方和问题杀出“回马枪”,增强巡视的机动性和震慑力。
开弓没有回头箭,反腐倡廉永远在路上。通过不断推进制度的革故鼎新,在反腐这场攻坚战中步步为营,积小胜为大胜,实现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的根本转变,我们必将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美好期许。
(供稿:省委宣传部 执笔:潘小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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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千万不能”
2015年4月下旬,省委组织全省市厅级主要领导干部,在省委党校专题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在作主题报告时强调,要坚持“严”字当头、“实”字为先,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
徐守盛谆谆告诫各级领导干部五个“千万不能”:“理想信念的‘钙’千万不能缺,插手工程的事千万不能干,酒肉金钱朋友千万不能交,封妻荫子的念头千万不能有,放纵小节的口子千万不能开。”要坚持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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