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向15所民办高校选派党委书记

22.06.2017  13:52

  为进一步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近日,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从省卫生和计生委、长沙理工大学选派15名同志,到长沙医学院、湖南信息学院等15所民办高校担任党委书记。6月21日上午,新任民办高校党委书记集体谈话会议在长沙举行。

  湖南目前共有民办高校15所,在校学生达13.5万人,占全省高校在校生的10.5%。2007年,我省在全国率先选派民办高校党委书记,此前已选派28人。今年5月,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专门出台《湖南省向民办普通高校选派党委书记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既可从结对的省属公办高校党员干部中选派民办高校党委书记,也可从省直机关挑选熟悉党建和教育工作的党员干部挂职担任民办高校党委书记,或从符合条件的优秀年轻厅处级后备干部中提拔担任民办高校党委书记。选派的党委书记同时兼任政府督导专员,任期一般为5年;期间全职在学校工作,不参与原学校或单位分工,不分管原学校或单位的具体工作。除党员组织关系外,行政关系、工资关系和编制均不转;除必要的工作经费外,不得在民办学校获取薪酬和其他额外利益。

  会议提出,切实做好民办高校党委书记选派工作,是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的必然要求,是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推动民办高校健康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培养锻炼干部的有效途径。作为选派党委书记,要珍惜组织信任,珍惜干事平台,在强化政治意识、加强学习调研、敢于担当作为、注重严格要求四个方面下功夫,以优异成绩回报组织的信任和重托。民办高校董事会要更加重视学校党建,落实机制、人员和经费保障,积极为选派党委书记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支持党委书记通过法定程序进入学校董事会,实行党组织班子与行政班子交叉任职;派出单位要当好后盾,加强结对学校之间的交流,发挥好公办高校在人力资源、学科建设、教育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帮助民办高校上水平,上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