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已有初步方案
28.07.2015 11:42
本文来源: 星沙新闻网
在房地产税基本方案基本成型并开始小范围征求意见的同时,事关社会公众直接利益的房地产税“起征点”问题也正在悄然之间逐步明朗化。税率和起征点则是房地产税基本方案中最关键的两个要点。
记者获悉,未来房地产税征收有望通过划定“豁免征收面积”的方式,确定房地产税的起征点。即个人或家庭在豁免征收面积以内的住房,免予征收房地产税。而“豁免征收面积”将根据地方住房情况针对性划定,不会一刀切。
“还没有正式下发走征求意见的程序,而是就基本方案在小范围内听取意见,估计会做一定的修改。”近日,一位接近房地产税决策层的权威人士向记者表示,现在的初步方案和最后提交全国人大法工委的方案可能会有一定的修改和调整。
目前,房地产税初步将确定归并现行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前述接近房产税决策层的权威人士告诉记者,之所以房地产税归并现行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方式得到决策层的初步认可,主要是由于决策层希望,在立法征收房地产税的初期,确保房地产税负的总体水平保持平稳,不发生大的增加。
除此之外,在房地产税立法征收后的“起征点”问题上,或将可能进行“豁免征收面积”的制度设计。即根据所在地的住房情况,划定人均基本居住面积,在人均基本居住面积以内的住房面积免予征收房地产税,对基本居住面积以外的住房面积,课税征收房地产税。
■据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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