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枢纽库区长沙城区段截污20日前完成改造

16.12.2015  16:09

  星辰在线12月16日讯(长沙晚报记者 彭玮蔚)为构建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库区生态安全屏障,保障库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安全,根据《省政府湘江综合枢纽库区水质治理规划》,从2012年底开始,对“一江五河”流域长沙城区段建成区排污口进行了全面摸排,发现有101个排水口存在污水直排现象。

  通过分析污水下河原因,将101个排污口截污改造方式分为两大类,其中:维护管理类20个(湘江两岸10个、浏阳河9个、圭塘河1个);建设类 81个(湘江两岸21个、浏阳河22个、圭塘河16个、捞刀河1个、靳江河6个、龙王港15个),计划于2015年12月20日前完成改造。

  经过专家论证,确定了长沙城区截污改造的目标要求和技术思路:确保旱季无污水直排“一江五河”的目标。对于合流制区域,采取末端完全式截流的方式进行改造;对于分流制区域,部分有可行条件的,按规划实施雨污分流;暂难以实施到位的,参照合流制区域进行完全式截流。改造工程内容包括管网收集系统、泵站转输系统和污水处理系统等三个方面。因此,排污口的截污改造实际上是区域排水系统的改造,点多、线长、面广,涉及用地征拆、规划调整、载体道路建设等诸多要素,工程建设资金投入大,审批时间长,征拆压力重,城市交通组织困难。加之大部分工程项目在河堤附近,受汛期影响明显,给截污工程的推进带来了诸多困难。

  为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统筹调度,建立了“周通报、旬督导、月调度”的工作机制和多部门联合办公制度,定期巡检,查摆问题,明确措施,加快工作推进。工程共涉及16个实施责任主体,牵头单位整体打包拿出了技术方案,完成可研批复;制定并下发了《湘江枢纽库区长沙城区段截污工程实施方案》,召开专项工作部署会,对101个排水口的截污改造任务进行了全面铺排,明确了工作责任主体、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间节点要求。同时,将工作任务纳入到市绩效考核范围,形成三级责任制。牵头部门深入到各个项目一线,对项目开展常态化督查,定期召开各市直部门和区政府的工作问题交办会,编发《截污工作简报》,对全市截污工程进展情况即时进行通报,有效推进了工程的实施。各责任单位着眼成效,顾全大局,积极协调,加强配合,切实加大对工程标段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实行精细化管理,工程推进做到有章可依、规范有序,确保了工程进度和质量。

  经过各方努力,截止12月15日,根据各责任单位上报和现场督查情况,全市101个排污口改造工程已完成截污改造任务的94个,完成率93%。未完成的7个排污口中,2个可在12月20日前完成,另外5个受浏阳河冬汛高水位的影响,进度滞后,正在采取临时措施避免污水下河。从截污效果来看,已实现截污改造任务的94个排水口中有85个排水口已完成全面截污,旱季排口无污水溢流,9个排水口仍然存在少量污水溢流的现象,主要是污水处理厂扩建滞后、管网排水系统破坏等因素造成。相关部门正在全力进行整改,计划12月20日前整改到位。随着截污工程的逐步完成,污水截流量明显提升,城区污水日均处理量由两年前的100余万吨提升到130万吨左右;城区水体水质明显提高,经检测湘江段11个断面水质出现明显好转。

  城市建设是一个快速发展的过程,同样,截污改造也是一项持续、动态的工作。接下来,我们将继续适时推进管网提质改造和雨污分流改造,同时进一步规范建设、运营管理,尽最大可能消除污水直排现象。

  截污改造是水体治理的重要基础手段,但水质环境要实现根本性好转,对城市水体的整治还需要开展大量的后继工作。下步工作中,长沙市将根据国务院 “水十条”总体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的要求,通过不断深化控源截污、做好内源控制、推广生态修复、强化活水循环等措施,逐步扩大排污口改造范围,沿湘江流域向主城区外延伸,使群众身边的“看得见、摸得着”的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