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开先河召回缺陷农机产品
为创新质量监管手段,提高监管工作效能,省质监局在重点抓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行政执法等常规监管工作的同时,着力推进缺陷产品召回工作,努力将其打造成产品质量监管的又一“利器”。
今年3月上旬,省质监局根据省级重点工业产品监督抽查结果和相关信息,对湖南农伯乐农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和湖南省南方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两家农机生产企业开展了产品质量缺陷调查。经组织现场调查分析和专家技术论证,确认两家企业各1个批次共140台玉米脱粒机存在质量缺陷。缺陷指标为:安全警示标识和设计缺陷,可能导致操作者手指伸入脱粒滚筒和玉米籽粒飞溅伤人,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省质监局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对涉及存在缺陷的产品实施召回管理。4月上旬,生产企业主动向省质监局备案了缺陷产品召回计划,并开展了缺陷产品召回活动。截止目前,两家生产企业已召回52台售出的缺陷农机产品,其余12台已售缺陷农机产品正在陆续召回中。
在缺陷农机产品召回过程中,生产企业不回避问题、不推卸责任,严格落实召回相关规定,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调查分析和召回缺陷产品各项工作。为切实达到消除缺陷产品安全隐患的目的,生产企业主动在当地政府官方网站、企业网站等公众广为知晓的方式发布召回公告,主动向社会承诺召回义务,积极联系消费者并免费上门对缺陷产品进行维修和更换,消除了产品质量安全缺陷。
此次农机缺陷产品召回是我省乃至全国首次对此类产品实施召回,一方面全面落实了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切实维护了农民兄弟的切身利益和使用安全,着力提升了企业质量诚信形象,另一方面充分彰显了质监部门践行先行服务理念、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创新意识和工作成效,其成功经验和做法将为我省下一步全面开展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提供有益借鉴。国家质检总局对我省首开先河召回农机缺陷产品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供稿:省质监局稽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