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市场监管现代化有序推进

01.08.2018  03:20

近日,省工商局发布《湖南省“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通过评估,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规划部署,着力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不断提升市场监管能力,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市场监管现代化有序推进。

市场监管原则得到有效贯彻。全省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树立现代市场监管理念,把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作为市场监管的重要方向,把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作为市场监管的重要着力点,改变传统的无限监管理念,改革传统的人盯人、普遍撒网的烦苛监管方式,推动市场监管的改革创新。一是坚持依法监管。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依法行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制定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按照《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要求,各部门出台自由裁量权细则,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推进市场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二是坚持审慎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式监管,鼓励创新、促进创业。对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领域进行严格监管,消除风险隐患。三是坚持综合监管。探索推广“一支队伍办案”模式,县一级市场监管部门大多数实施一个综合执法机构办案。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探索跨部门、跨区域执法机制。四是坚持智慧监管。建立完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运用大数据等推动监管创新,依托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打造市场监管大数据平台,“互联网+监管”成效初步显现,市场监管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五是坚持协同监管。改变政府大包大揽的传统方式,明确企业的主体责任,推动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构建了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发挥信用体系的约束作用、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以及消费者组织、社会舆论和公众的监督作用,实现社会共治。

市场准入环境更加宽松便捷。一是工商登记便利化进一步提升。深化“先照后证”改革,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2016年,按照省政府要求,代省政府编制了《湖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共梳理汇总222项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已由省政府向社会公布实施。2017年5月,因《目录》中部份审批事项已调整和取消,省编办、省工商局经征求有关省直单位和中央驻湘单位意见,及时调整和更新了我省后置审批事项目录。根据《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我局积极配合省审改办(省编办)制定我省“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2018年2月7日,省政府出台《湖南省“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湘政发〔2018〕7号),明确试点园区根据实际情况,从国务院确定的116项行政许可等事项中选取部分事项,分别采取取消审批、取消审批改为备案、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加强市场准入管理等五种管理方式,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提升监管效能,使企业办证更加便捷高效,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降低。2018年5月2日,省政府对长沙等8个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作出批复(湘政函〔2018〕48号),明确在14个国家级园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试点事项按99项实施,省、市编办及工商、法制部门牵头做好改革推进和统筹协调工作,相关市人民政府及试点园区对试点事项逐项提出落实的具体举措。6月5日省工商局下发《关于落实“证照分离”改革举措的实施意见》,制定了《“证照分离”事项登记指导目录》,我省“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已全面启动。及时调整和更新《湖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严格执行《工商总局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文件要求,加强《湖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和更新我省后置审批事项目录。2018年6月29日,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湖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布的《湖南省工商登记兵团审批事项目录》为215项。

二是商事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推进“五证合一”“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2016年9月20日起,我省在“三证合一”的基础上,将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纳入改革范围,实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比国家要求实施改革的日期提前10天。为积极做好“五证合一”改革后新旧营业执照换发工作,我局设立专人专窗为换照的企业提供便利。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下发后,我局确定在岳阳市、长沙市、常德市工商局开展“多证合一”改革试点工作。2017年9月25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推行“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7〕55号),2017年9月26日省工商局下发了《关于扎实推进 “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湘工商注字〔2017〕22号),全省从2017年9月28日起,整合20个部门30个涉企证照项目,以“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主体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湖南)”为支撑,全面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信息互认、多证合一”的工作模式,申请人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工商和市场监管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实行“多证合一”。2018年,《工商总局等十三部门关于推进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的意见》(工商企注字〔2018〕31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通知》(市监企注〔2018〕7号)下发后,湖南省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多证合一”“证照联办”提高企业开办效率的意见》,全省从2018年6月28日开始,将国家层面指导目录的24项全部纳入我省涉企证照事项名录,进行衔接整合,明确我省“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事项为37项,涉及21个部门。推行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制度改革。2013年12月31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湖南省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暂行规定》(湘政办发〔2013〕83号),从2014年1月1日起,放宽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权属证明限制,允许符合条件的住宅登记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允许将同一地址作为多家市场主体的住所。2016年9月5日重新修订并出台了《湖南省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规定》(湘政办发〔2016〕69号),继续放宽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权属证明限制,允许符合条件的住宅登记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对利用住宅从事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管理咨询等不存在安全隐患、环境污染、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和身体健康,办理登记时,免于提交相关证明,由申请人提交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的承诺。允许“一址多照”,允许“一照多址”,探索开展企业集群注册等。全省各级登记机关统一执行上述改革举措。推进企业名称管理改革。从2015年10月1日起,我省企业名称核准实现全程电子化,从2016年12月1日起,全面开放全省企业名称库,方便申请人取名时查询。2017年9月29日,省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出台了《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全省各级登记机关从2017年10月16日起,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企业名称、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机关与企业设立登记机关不属于同一机关的企业名称、应当由国家工商总局核准的企业名称外,不再实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由申请人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的有关规定,自主拟定名称自主申报。申请人无须到登记窗口申请名称,也无须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可通过登录湖南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申报,以即查即得显示方式,只要不出现禁止性提示,符合限制使用的规则就可自主申报。推行无纸全程电子化企业登记。省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于2017年9月29日出台了《关于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的实施意见》,2017年10月16日,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正式开通运行。该系统涵盖所有业务,适用所有类型企业的网上申请、网上提交、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反馈,实现了企业登记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模式:一是全程办理无纸化,申请人无需到登记机关现场,办照实现“零见面”、“一次不用跑”;二是填报操作便利化,手机或电脑都可操作,系统提示申请人智能填报、自动生成登记材料;三是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零收费;四是营业执照领取方式多样化,网上核准通过后,即生成电子营业执照,可以通过远程身份认证后远程领取电子营业执照。推进电子营业执照改革。省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于2017年9月29日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的发放、管理和应用工作。省工商局建设了全省统一的湖南省电子营业执照签发、管理和应用系统,从2017 年10 月16日起,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都具备电子营业执照发放能力,对不同方式申请的企业登记,都生成电子营业执照,存量企业也都生成了电子营业执照。从2018年5月起,申请人可以领取手机微信版、支付宝版电子营业执照,存量企业从6月起也可以领取手机微信版、支付宝版电子营业执照。在应用方面,已实现登记系统与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应用平台的对接,支持企业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和自主公示信息。省工商局还与省住建厅对接,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在全省住建系统使用,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长沙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等10家商业银行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电子营业执照在10家商业银行应用。同时,我省电子营业执照已推送到省政府电子证照库,下一步将与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会商,将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推向全省各级政府部门。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2017年省工商局出台《关于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施意见》、《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最多跑一次”改革企业注册登记窗口标准化建设方案》,推出第一批、第二批共50项企业登记、服务事项,实行“一厅办理、一站导办、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一单速达”。2018年,又出台了《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意见》,从4月起在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通过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实现让企业和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办发〔2018〕32号),我局积极推进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5月8日,省工商局会同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和长沙市工商局、公安局、人社局、国税局、地税局等有关部门业务处室和信息技术部门负责同志召开了座谈会,研究部署我省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我局代省政府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已由省政府办公厅发送省发改委、省编办、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统计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长沙市人民政府等单位征求意见,近期将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发布实施。我省《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确定的工作目标是在2018年底前,长沙市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5天以内,其他市州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8.5天内。

三是企业退出更加便捷。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省工商局于2016年6月30日出台了《关于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湘工商注字〔2016〕6号),全省开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2017年1月13日转发《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湘工商注字〔2017〕1号),从2017年3月1日起,全省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累计进行简易注销公告企业20722户、准予简易注销登记企业10938户。

四是服务小微企业发展取得成效。加强小微企业名录库建设,充分发挥小微企业名录的服务平台作用。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统一部署,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公示系统(湖南),上线了小微企业名录库,生成小微企业270.6万多户,网站总访问量突破了54万次,网站设置了要闻动态、扶持政策集中公示、申请扶持导航、企业享受扶持政策公示等内容,基本实现了对小微企业的管理功能和社会公众对小微企业相关信息的查询需求。今年6月份,制作了10万份小微企业名录宣传页,在全省所有工商登记窗口发放;在信用公示平台、工商登记业务平台均设置了小微企业名录库接口。

市场竞争环境更加公平有序。一是重点领域市场监管得到加强。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成立网络市场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网络监管合力。创新监管方式,“湖南省网络交易监管系统(二期)”正式启动。加强网络监管,2017年以来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网上检查网站、网店44936个(次),实地检查网站、网店5101个(次),删除违法信息1530条,责令整改网站971个(次),提请关闭网站4个(次),责令停止平台服务的网店147个(次),查处网络违法案件358件,移送公安机关2件,罚没款965.83万元。大力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加强传统媒体、户外、互联网广告监测体系建设,加强广告日常监测,省局、长沙市局、岳阳市局建成传统媒体广告监测系统,全省初步形成了省市两级传统媒体监测体系。以国家平台为依托,省、市二级平台为骨干,实现了对省内167家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常态化监测。持续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去年以来办结虚假违法广告案件1903件,全省虚假违法广告大幅下降。及时曝光典型案件,在新湖南、红网等媒体上曝光违法广告典型案件100余件;以案说法强化警示,与湖南新闻频道共办《潘帧说法》《广告公开课》等专栏,播出50多期广告专题节目,遏制了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严厉打击传销。去年以来全省查办传销案件210件,共捣毁传销窝点1700余个,教育遣散传销人员7325人,录入全国打传系统黑名单5236人,刑事立案70余起,刑事拘留529人,移送司法机关案件53起,移送司法机关人数149人;工商部门查处传销案件案值7.94亿元,罚没1.146亿元,公安查处和法院判决的传销案件涉案资金达65.03亿元,大规模、公开化的传销活动得到有效遏制。2017年,省局指导永州市工商局查处了广东深圳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涉嫌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该案被确定为“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十大法治故事”之一。2018年初,省工商局与省公安厅制定方案,联合开展2018年全省网络传销联合整治行动。加强相关领域规范管理。开展成品油专项检查,2016年以来,全省共立案查处成品油案件336起,案值1671.7万元,罚没963.2万元,行政指导2000余次,下达整改通知300余份。开展文物流通市场监管工作。省局联合省文物局开展为期二个月的文物流通市场专项整顿行动,检查文物商店、文物拍卖企业、古玩(文玩)和旧货市场、涉及文物经营活动的特色商业街、文物旅游景区等经营者2000户次,规范补办营业执照372户。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各级政府将特种设备安全纳入安全生产考核体系,推进强制实施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和“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改革,出台《湖南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84号令),建立了省市县三级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检测、行政执法“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印发《湖南省特种设备重大隐患事故标准》,实施“一单四制”制度排查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深化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推广运用二维码、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增强了安全监管的有效性。特种设备安全已经全面形成了“党委高度重视、政府统一领导、企业主体负责、部门联合监管、检验技术支撑、社会广泛参与”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全省近几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特种设备事故和其他涉及质量安全的事故,也未发生有较大影响的相关事件,万台特种设备事故死亡人数一直都控制在“十三五”规划要求的0.29指标范围内,全省2016年、2017年、2018年万台特种设备事故死亡率分别控制在0、0.16、0.03。全省重点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和持证上岗率已经达到100%的要求。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追溯体系建设,长沙等市州全面推进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平台建设,全省有4.5万台电梯安装并使用物联网监控系统,预计2020年实现全省全覆盖。加强风险预警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各市州政府相继完善了应急救援预案并将其纳入了当地政府应急救援体系,并在坪塘建设全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基地。

二是竞争执法成效显著。加大对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和垄断行为整治力度。2017、2018全省开展了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各地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有影响的大要案件,促进公用企业及依法具有独占地位企业规范守法经营,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利益。2017年以来全省系统共立案206件,案值8.54亿元;结案174起,罚没金额1599.81万元;责令相关企业主动退还违规收费2.13亿元。为全省居民降低消费成本2.41亿元,减轻企业负担3.76亿元。加大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先后下发《关于开展“打假护牌”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集中整治会议营销虚假传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集中整治扶贫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工作方案》《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关于开展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行动的实施方案》《2018年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亮剑”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重点对虚假宣传、“傍名牌”销售假冒产品、商业贿赂等不正当行为进行查处,净化了市场环境。2016、2017年全省系统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2291起,罚没金额6424万元,2018上半年,全省工商系统查办竞争执法案件105件,罚没入库416.85万元。加大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力度。按照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和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等5部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充分发挥竞争政策的重要作用,严格依法行政,不断加大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行政建议、行政指导等方式,促使我省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时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目前,全省发出行政建议函5份,建议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撤销或取消供水、医疗卫生、二手车交易、税控机等行业涉嫌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2017年省工商局就长沙市卫计委文件涉嫌排除限制竞争问题发出了《关于对存量文件进行公平竞争自我审查的函》,长沙市卫计委对相应文件进行了修改,这是全国工商系统乃至全国反垄断机关就公平竞争审查发出的第一份《行政建议书》。省工商局4个典型案例入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2017年以来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10起典型案例。

三是质量监管成效明显。质量强省战略有效推进。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工作,质量强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扩大至49个。质量工作列入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政府工作报告和《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省委将“建设质量强省”列为2017年度省委常委重点工作目标。出台《关于加快质量发展建设质量强省的实施意见》,召开全省质量工作大会。全省14个市州、122个县市区全面开展了质量强市、强县、强区活动,湘潭、株洲、永州成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创建城市。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全省工业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湖南省贯彻中国制造2025建设制造强省《五年行动计划》和《七大专项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湖南省质量发展纲要〉年度行动计划》等文件,2018年4月省政府在长沙高新区举行湖南“质量提升行动年”启动仪式,发布湖南省“十大质量提升行动”。计量基础体系建设得到加强。中国计量院长沙基地建设项目有序推进。该项目是国家布局湖南、辐射中南、服务全国的计量技术创新型基地。2017年12月16日获湖南省发改委批复立项,2015年至2017年省财政专项安排6400万元用于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长沙基地建设。全省量传溯源体系更加科学合理。新建省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30项,建标数量从2016年173项提升至目前的203项,全国排名第13位。2015年至2017年全省累计投入近1.2亿元经费用于量传和溯源体系建设,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能满足社会约90%量传和溯源需求。加大计量监管力度。开展计量强制检定,维护市场贸易公平,共强制检定在用计量器具920万台件,检定计量器具数量年均增长8%。查处计量违法案件139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012份。标准化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省政府下发《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标准化改革,提升湖南标准化建设水平的意见》,质量强省领导小组印发了《湖南省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重点任务分工(2017—2018年)》。抓好标准制修订工作。累计制定国际标准56项,国家、行业标准1073项,地方标准1619项。完成现行84项强制性地方标准和745项推荐性标准的复审清理。“两型”标准认证工作被国家发改委列为国家改革试验区重大项目。成功争取烟花爆竹、起重机2个国际标准组织秘书处落户湖南。推进标准国际化发展。以服务 “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为重点,指导中国中车株洲所、省花检中心、中联重科、株洲橡塑研究院等单位制定国际标准。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推进重点建设项目。2017年5月,湖南省获批在长株潭城市群开展创建“中国制造”质量技术基础综合示范区试点工作。当前,中国计量院长沙基地、湖南省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星沙基地、国家技术标准创新跳马基地、国家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演练中心(长沙)坪塘基地等重大质量技术基础项目已获批立项,项目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推动国省检中心建设,建成验收国检中心4个、新获批1个;建成验收省检中心2个,新批筹3个。全省拥有国家质检中心19个,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1个,国家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实验室4个,省级质检中心62个,技术支撑能力得到全面提升,有力地助推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的发展。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体系。初步构建了“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机制。制定《全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目录》,深入开展食品相关产品、烟花爆竹产品和危险化学品的质量抽查与安全检查,涉及23个产业、210类产品。建立健全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和产品伤害监测机制。依托 “湖南省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中心”,开展工业产品质量风险监测、评估工作,积极应对全省各类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实现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由“事后监督”向“事前预防”的转变。建立完善产品召回管理制度。截至2018年6月,共督促有关企业主动在我局备案召回缺陷产品37批次,涉及量250018件(套),其中,儿童用品246594件、儿童玩具134件、电子电器3290件。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实施“质监利剑”专项行动,查办案件5273件,涉案货值16524余万元。连续两年共计3件案件入选质检总局年度“质检利剑”行动十大典型案例。加强认证认可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监管体系。全省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6888张。“两型”认证工作被国家发改委列为改革试验区的重大项目,共认证“两型”园区、“两型”村庄、“两型”景区70余家。制定《关于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强化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全省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达1554家,证书1567张,覆盖建筑、食品、疾控、环境、机动车等20多个领域,基本建立起满足产业发展、适应经济转型需求的检验检测体系。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检验检测业务,做大做强湖南检验检测服务产业。指导湖南省检验检测特色产业园(岳麓科技产业园)申报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和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集聚区,使之成为中部首个获批的“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示范区现已集聚以工程建设、生命科学、环境保护、汽车产品、食品药品、等重点发展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70多家,检验检测产业集聚效应已经显现,为全市乃至全省各相关产业提供全面的综合服务。

四是商标品牌战略深入推进。推进商标品牌建设。争取总局支持,设立长沙、怀化、衡阳、永州、湘潭、常德、邵阳、郴州、株洲9个商标申请注册受理窗口,商标注册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2016年-2017年,全省核准商标注册119245件,核准注册地理标志商标28件,申请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154件。至2018年6月底,全省累计有效注册商标总数357251件、地理标志商标达128件、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399件、驰名商标总数405件。全省有三一重工、隆平高科、中联重科、澳优乳业获中国商标金奖。湖南广电、中联重科、三一重工、金六福、湘电、长丰、华致、唐人神、九芝堂9个品牌入选世界品牌实验室2017第十四届《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湖南广电以品牌价值507.85亿元位居第70位,较上年提升10位,位居全国省级电视媒体第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2017年以来,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以查处侵犯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老字号商标为重点,持续开展“红盾利剑”“清风”“溯源”等专项执法行动,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1806件,案值2468.39万元,罚款2194.28万元。衡山县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公安部门查处的侵犯佑惑等注册商标专用权案入选2017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商标侵权十大典型案例。“十三五”以来,全省共计立案办理专利行政执法案件9056件,其中调处专利侵权纠纷1421件,查处假冒专利7551件,调解其它专利纠纷案件84 件。近两年办案数量相比上年度增长率分别为11.64%和28.61%。省知识产权局与长沙海关签订《推进进出口环节专利保护协作机制备忘录》,推进完善进出口环节专利保护协作,配合建立进出口环节专利侵权判定机制;与长江经济带11省市建立了跨区域专利协作执法和联合执法机制,携手打击和遏制假冒专利及专利侵权行为。进一步加强与中国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协作调度(浙江)中心的专利执法维权协作,深化线上专利执法监管机制,通过协同作战提升线上转线下案件办理效率,进一步构建区域间快速响应机制,两年来共办理电商领域专利案件近1500件。

市场消费环境更加安全放心。一是日常消费领域市场监管得到加强。加强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快推进食品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食品生产企业“SC证”,全面实行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两证合一”。全省首批516个化学药品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顺利实施;严格把住了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入口关,审查不予通过专业达26个。制订《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湖南省小餐饮经营许可和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三小”监管更加规范有序。出台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监管、食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划性文件,制发《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强化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且扣分不设限,将食药安全重大事故纳入社会综合治理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加强专项执法检查,取缔无证生产经营户641户,吊销许可证35件,责令停产停业402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246个。着力完善行刑衔接制度,率先全国在省食药监局、14个市州局及53个县级局设立检察联络室、公安联络室,进一步推进和加强了食药监部门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实现无缝对接。移送司法机关108件食品药品违法案件,对43起重大食品药品违法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强化刑事责任追究。严惩重处违法犯罪。举全省系统之力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保健食品“护老”行动等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稽查打假“五大集群战役”,查办“四品一械”违法案件35266件,涉案货值超8亿余元,移送公安机关侦办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950起。实现“12331” 平台系统升级优化,接收投诉举报咨询9.4万件。强化协会、商会、媒体、社会第三方组织监督合作,与阿里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实现政企联手违法即时查处,强化网络销售监管,社会共治氛围浓厚、活力增强。加强日用消费品监管。加大重点领域日用消费品抽检力度,将日用百货、家用电器、服装鞋帽、家装建材、妇婴用品、儿童及学生用品、移动通信、消防产品、交通工具及配件等商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大众传播媒介反映较为强烈的商品作为重点抽检商品,将商品交易量大,消费较为集中的商场、超市、专卖店、批发市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作为重点抽检场所,由省工商局统一部署、统一组织实施,分季度在全省开展商品质量抽检工作,2017—2018年上半年共抽检商品样品7902组,经检验合格5263组,不合格2639组,合格率66.6%。已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违法案件1891件,案值2722.5万元,罚没2443万元。

二是狠抓重点人群消费维权。维护老年人消费权益。加强老年人消费宣传、消费教育、消费引导工作,开展老年人消费教育“进社区、进家庭、进单位”暨湖南省老年人消费维权状况调查活动。省消委联合省老龄办、腾讯大湘网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老年人消费教育“进社区、进家庭、进单位”暨湖南省老年人消费维权状况调查活动,10月27日在湘潭举行了启动仪式,12月12日,联合省老干部活动中心开设金秋讲堂,为全省老干部送上了一堂形象生动的消费教育课。组织开展老年人消费维权进行专题调研,及时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呼吁社会关爱老年人消费需求等建议。维护未成年人消费权益。牵头组织“食品安全护苗行动”,要求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悬照率100%;校园及周边食品虚假宣传案件立案查处率100%。针对去年校园周边出现经营“牙签弩”的行为经媒体曝光后,迅速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校园周边经营“牙签弩”等重点商品专项整治行动,对经营涉及易造成人体伤害的商品如仿真手枪、弹弓等行为的立即清缴,收缴1020件“三无”玩具、12000多套刮刮奖等。

三是强化农村市场监管。积极开展红盾护农工作。加强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全省14个市州共抽取肥料样品454组,抽查样品中,合格样品411组,不合格样品43组,抽查合格率为90.5%。倡导农资行业诚信经营,强化农资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诚信经营责任意识,积极引导农资经营者建立健全自律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宣传,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结合3.15保护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加强农资打假宣传工作,举行了全省红盾护农启动仪式,湖南经视、湖南卫视等媒体做了全程报道。全省各地现场接待咨询5万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加强红盾护农执法,以肥料、农机及零配件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严重坑农害农的违法违规行为,2016年以来共立案查处涉农案件606起,案件总值1027.2万元,罚款金额581.91万元。

五是不断健全消费维权机制。加强消费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加强12315体系建设,对省、市、县12315体系进行升级改造。岳阳市以承办12345市长热线接诉的投诉、举报、咨询为主要内容,对原有12315系统进行升级,解决12345市长热线接诉的咨询投诉举报不及时、不落实的问题,群众满意度大幅提高,达到99.94%。在长沙县、湘阴县局开展“三合一”“四合一”热线电话整合试点。长沙县将消费维权、食品药品、质量监督、市民热线进行“四合一”整合,并与省局12315系统对接,提高了县局处诉综合调度能力。积极推进12315进商场、超市、市场、企业、景区“五进”工作,加强基层“一会两站”规范化建设,到2018年6月止,已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4451个、“一会两站”8413个,建立覆盖城乡的基层消费投诉举报网络。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指挥调度系统建设,建立了全省12315系统的指挥调度系统,进行统筹协调、考核督办、提示警示和应急指挥。针对景区人流特别大、投诉比较集中、处诉时间要求快的现状,在武陵源、凤凰、南岳、韶山四大景区全面启动12315指挥系统,与省局12315指挥中心直接连线,更加快速处理、化解群体性或突发性消费纠纷和矛盾。在张家界市局设立旅游市场分局,加强力量,重点化解旅游市场消费纠纷。健全消费纠纷处理机制。鼓励经营者建立消费争议快速和解机制,督促指导经营者主动与消费者协商和解。积极推进“一承诺五制度”为抓手的全社会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新机制。即:经营者诚信经营公开承诺、社会评估评价制度、商品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追溯制度、采购责任追究制度)、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首问责任制度、赔偿先付制度。全省全面铺开“诚信经营·幸福湖南”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发挥消费者组织作用。2017年,全省消委组织共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101685人次,受理投诉24937件,解决23344件,解决率为93.61%,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099.84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119件,加倍赔偿金额42.76万元,支持消费者起诉107件。2018年上半年,全省消委组织共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55111人次,受理投诉12951件,解决12407件,解决率为95.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69.02万元。其中,加倍赔偿69件,加倍赔偿金额39.1万元,支持消费者起诉23件。

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更加健全。一是监管体制进一步理顺。综合执法稳步推进。全省县(市)市场监管部门都进行了整合,原来的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或“三合一”,或“二合一”,组成新的县(市)市场监管部门。大部分县(市)市场监管部门整合内部执法职能,交由一个机构承担。资源配置得到优化。省直市场监管部门非业务机构进一步压缩,执法办案、事中事后监管业务机构力量进一步充实。执法编制、专业人才等资源向基层倾斜,县(市)市场监管部门普遍按“一乡一所”标准设立了基层市场监管所,监管触角进一步延伸。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强化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引导企业成为行业秩序、市场环境的监督者和维护者,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新机制。引导非公经济组织加强党建、团建工作,增强企业凝聚力,自觉依法依规经营。至6月底,全省14个市州、136个县市区局已经组建非公综合党委,693个基层所组建非公党支部,全省纳入管理的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达1.44万个、党员11.16万人。社会公众、中介机构、新闻媒体等参与市场秩序监督的意愿增强。

二是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强化信用信息共建共享。牵头制定《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应用管理办法》《湖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管理办法》《湖南省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数据资源目录(试行)》《湖南省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资源目录》(2016年版)和(2017年版),全面建成公示系统(湖南),搭建了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公示系统(湖南)为创新监管方式、推进部门协调、优化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服务提供了基本技术支撑,实现了“一网归集、三方服务”的功能。截至2018年6月,公示系统已归集公示我省95.4万户企业、360.12万户个体工商户、9.17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信息,公示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信息6.23万条,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记于企业名下的归集率100%。除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以外,公示系统已归集公示50个省直部门、460个市直部门、2153个县(市、区)部门共计16.72万条行政处罚信息和5.43万条行政许可信息,达到了涉企信息归集政府部门的总体覆盖率不低于70%的目标。系统累计访问量达6亿余次,日访问量62.5万人次。健全信用约束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牵头制定《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加强了部门间协同监管,构建了职责清晰、协同监管、社会共治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牵头制定《湖南省市场监管办法》,对监管职责、准入监管、后续监管、协同监管、信息共享、社会监督等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推进了市场监管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落实信用约束、联合惩戒工作。加强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管理,截至2018年6月,全省有10.5万户企业、853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7.5万户个体工商户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拦截各级人民法院被执行人10713人,限制被执行人31506次,公示了8576家企业的股权冻结信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出台《公示系统使用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湖南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全面规范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建立了以“一单、两库、一细则”为主要内容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2017年,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共抽查企业19477户,超过全省辖区内企业的3%。今年3月,我局联合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统计局、省人社厅开展了对600户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目前,我局正在牵头起草《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通知》。

三是监管手段进一步创新。建设完善了信息化监管平台。省局制定了“纵向全贯通、横向全覆盖、业务全集成、部门全共享”的建设方案,实施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每年投入信息化系统建设经费都在2000万元以上。全面建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和湖南省企业法人库,实现市场监管网络化。企业法人库每30分钟向省法人库、每2小时向国家法人库增量推送数据,强化了政府部门间的数据融合和监管。全面建成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实现工商注册网络化。全面建成湖南消费维权网和12315消费投诉举报系统,实现消费维权网络化。全面建成湖南信用网、湖南个私经济网、湖南小微企业名录库、湖南省企业大数据监管与服务系统等,实现公共服务网络化。加强大数据监管。公示系统(湖南)将政府部门的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到平台并向社会公示,目前已归集472.02余万户市场主体的基础信息,其中行政处罚信息6.15万条、经营异常名录信息151万条,系统日访问量超过63.2万人次。全省所有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公示系统(湖南)进行年报和公示。系统与50个省直部门、5300余个市县部门实现信息共享,日均推送信息超过9500条。四是打造部门协同监管超市。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依托省电子政务外网,实现省、市、县、乡5342个政府部门的29355名人员同时办理监管业务。目前,平台共获取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06.64万条,限制被执行人办理工商登记业务11516人,34203次。“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格局逐步形成。

四是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成效明显。完成了《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办法》修订任务,《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于2017年5月省人大审议通过,并于10月1日开始实施。开展了修订《湖南省广告法实施办法》的立法调研工作。重新修订《湖南省工商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清理文件87份,废止或失效文件45份,继续有效文件33份,需要修改文件9份。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指导。2017年省工商局制定《关于规范行政处罚的若干意见》,对规范行政处罚实施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等十个方面的行政执法问题进行了规范和指导。建立了工商行政管理处罚案件管理系统,实现行政处罚案件电子化管理。实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全省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案件已按照《行政处罚案件管理系统》的要求,自动生成行政处罚信息,并链接湖南省企业信息公示平台按照规定公示。全系统按一般程序办结处罚案件19213件,除依法不予公示案件外,已公示19047件,应公示案件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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